关于蒙阴县2026年第1批次农村村民住宅 建设用地的编制说明

关于蒙阴县2026年第1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编制说明

蒙自然资规字〔2026〕1号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用地审批权行使做好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14号),蒙阴县2026年第1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应呈报市政府审批。经蒙阴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要求拟定本批次,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建设用地报批的前期工作,现将该批次的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建设用地基本情况

本批次建设用地申请总面积为5.8776公顷,其中,农用地5.8776公顷(其中耕地0.4819公顷)。

根据村庄规划、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本批次申请用地共1宗,拟开发用途为:农村村民住宅1宗、面积5.8776公顷(新增用地5.8776公顷),拟开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该批次用地中,不涉及占用林草部门管理范围内林地。

蒙阴县自然资源局已经于2026年1月通过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和山东省土壤环境管理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经查询,该批次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为良好,不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

该批次地块1原用途为农用地,拟开发用途为农村宅基地,涉及“一住两公”地块,蒙阴县已委托第三方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鲁环发〔2020〕49号文件要求,将设区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评审会议通知、调查结论及调查报告专家评审结论(含复核意见)等有关文件上传山东省土壤环境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并根据国家要求将有关材料上传至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二、申请用地现状

依据《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等规定,我局组织山东慧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本批次申请用地情况进行了实地勘测,形成的成果资料符合规定要求。

经与最新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套合,该批次用地共涉及蒙阴县垛庄镇等1个镇2个村,共2宗地,其中:2宗地已登记发证,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没有争议。后续将按照《农用

地转用土地协议》相关约定依法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相关权益注销登记等工作,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确保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经与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套合,项目申请用地范围内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现状情况为:总面积5.8776公顷,其中,农用地5.8776公顷(耕地0.4819公顷)。与该项目实际申请用地情况一致。

综上,该项目实际申请用地情况为:总面积为5.8776公顷,其中,农用地5.8776公顷(其中耕地0.4819公顷,可调整地类0公顷)。

按权属和地类分:经与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更新汇交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以及国有土地等最新不动产登记成果套合,农民集体所有土地5.8776 公顷,其中:农用地5.8776公顷(耕地0.4819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地类和面积

准确。

我局承诺在用地批准后,将督促指导蒙阴县不动产登记机构依嘱托及时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涉及已征收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消灭,不动产权利收回等情形的,一并依法及时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等,确保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三、农用地转用情况

该批次用地申请将农用地5.8776公顷(耕地0.4819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其中,蒙阴县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5.8776公顷(耕地0.4819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国有农

用地0公顷(耕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该批次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该批次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地块1符合经市政府依法批准的《蒙阴县垛庄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暨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临政字〔2024〕91号),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

该批次用地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涉及占用各级自然保护区;不涉及占用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公园)、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遗产;不涉及占用林地、湿地;不涉及占用国有林场、国有苗圃。不涉及占用我市划定的山体保护控制线。

本批次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计划管理规定。申请用地中涉及5.8776公顷(农用地5.8776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需转为建设用地,拟安排使用国家下达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专项计划指标。

四、补充耕地情况

该项目需补充现状耕地数量0.4819公顷、不占用水田,标准粮食产能4880.7公斤。

该项目补充耕地任务已完成,补充耕地数量0.4819公顷、

水田规模0公顷、标准粮食产能4880.7公斤,并在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挂钩,确认信息编号为371328202600000004,做到了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

五、集体土地程序履行情况

本批次申请用地,共1个地块,总计面积5.8776公顷,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手续,拟使用用途为农村宅基地。

地块1位于垛庄镇双石峪村和黄姑庵村,面积5.8776公顷,其中双石峪村土地5.6606公顷,黄姑庵村土地0.2170公顷,用途均为农村宅基地。垛庄镇双石峪村、黄姑庵村已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办理农转用事项,会议纪要及村务公开材料齐全。村集体已与全部土地承包户、经营权人及相关权利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垛庄镇双石峪村、黄姑庵村均已提出用地申请并经垛庄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已承诺依法做好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使用土地,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保证无违法,无信访。

六、土地利用和供应情况

蒙阴县前五个年度(不含当年)经省政府批准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427.01公顷。截至该批次用地时,前五年度(不含当年)已按省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完成征地面积427.01公顷,占批准用地总面积的100%;根据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结果反映,截至2026年2月,前五年度(不含当年)已按规定完成供地424.69公顷,平均供地率为99.45%,符合鲁政办字〔2019〕170号文件规定要求。

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目录和《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规定,本批次拟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拟采取集体土地使用权使用方式供地。

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落实情况

本批次申请用地中,涉及新增建设用地5.8776公顷需要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其中十四等别(14元/平方

米)5.8776公顷、缴纳金额为82.2864万元,共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金额为82.2864万元,我县人民政府已全额备齐待缴,承诺在收到缴费通知书15日内按有关规定足额缴纳入国库。

八、违法用地和信访情况

经审查,本批次申请用地不涉及信访问题。

经我局核查,该批次用地未动工,不存在违法用地问题。

综上所述,蒙阴县2026年第1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建设项目申请用地情况真实,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我局对未发生变化的情形已进行核实,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请予审查。

九、现场踏勘情况

2026年2月2日,我局组织耕保科、用途管制科和土地所等科室单位对蒙阴县2026年第1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形成踏勘报告如下:

地块1面积5.8776公顷,其中农用地5.8776公顷,位于垛庄镇村双石峪村和黄姑庵村。经实地踏勘,该宗地现状地物原为村民种植的农作物、栗子树、柿子树、桃树、农村道路等与勘测定界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地类一致。现场不存在高压线、地下光缆或依据有关规定应当避让的其他设施。项目未动工建设。

经我局核实,地块1不与我县历史增减挂钩项目区、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区重叠,不与历史征地范围和农用地转用范围重叠。

十、结论性审查意见

综上所述,蒙阴县2026年第1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报批材料齐全、申报内容真实,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拟同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请予以审查。

联系人:尚海龙(电话)0539-4812416

蒙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