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蒙阴县2025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的编制说明
关于蒙阴县2025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的编制说明
蒙自然资规字〔2025〕13号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蒙阴县2025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应呈报市政府审批。我局按照规定要求对该批次用地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现报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基本情况
该批次用地申请总面积为19.2187 公顷,其中,农用地19.0094公顷(其中耕地13.3882公顷,含水田0公顷)、建设用地0.1942公顷、未利用地0.0151公顷。
该批次用地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属城镇分批次建设用地。
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该批次用地共17宗,拟开发用途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7宗、面积2.8193公顷(新增用地2.819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8宗、面积3.9499公顷(新增用地3.8878公顷),工矿用地2宗、面积12.4495公顷(新增用地12.3174.公顷),拟开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该批次用地中,涉及占用林草部门管理范围内林地面积0.3196公顷,已于2025年8月经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初审同意,占用林地许可相关材料已一并上报省厅。
该批次占用林地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35号令)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的要求。
蒙阴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已经于2025年8月通过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和山东省土壤环境管理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经查询,该批次用地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为良,不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
二、申请用地现状
依据《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等规定,山东慧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该批次用地情况进行了实地勘测,形成的成果资料符合规定要求。
经与最新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套合,该批次用地共涉及蒙阴县常路镇3个镇(街道)6个村,共20宗地,其中:20宗地已登记发证,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没有争议。后续将依法做好集体土地征收及国有土地收回、转用等工作,及时组织办
理相应不动产注销登记等,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确保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经与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套合,该批次用地范围内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现状情况为:总面积19.2187公顷,其中,农用地17.2917公顷(耕地12.1397公顷),建设用地1.9270
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与该批次实际申请用地情况不一致,具
体情况如下:
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成果中存在无合法来源建设用地。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成果中建设用地1.7328公顷因无合法来源,相关建设用地按照地类变更发生前一年的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报批,涉及农用地1.7177公顷(其中耕地1.2135公顷;可调整地类0公顷)、未利用地0.0151公顷。具体情况是:1.地块一,建设用地面积0.0029公顷,按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报批,涉及农用地0.0029公顷(其中耕地0.0029公顷,可调整地类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2.地块二,建设用地面积0.0003公顷,按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报批,涉及农用地0.0003公顷(其中耕地0.0003公顷,可调整地类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3.地块三,建设用地面积0.0002公顷,按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报批,涉及农用地0.0002公顷(其中耕地0.0002公顷,可调整地类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4.地块八,建设用地面积0.0014公顷,按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报批,涉及农用地0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可调整地类0公顷)、未利用地
0.0014公顷;5.地块十六,建设用地面积0.0262公顷,按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报批,涉及农用地0.0125公顷(其中耕地
0.0103公顷,可调整地类0公顷)、未利用地0.0137公顷;6.地块十七,建设用地面积1.7018公顷,按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报批,涉及农用地1.7018公顷(其中耕地1.1998公顷,可调整地类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地块8、面积0.0621公顷,地块16、面积0.1321公顷,共计0.1942公顷,于1983年由山泉官庄村用于村庄建设,形成历史遗留建设用地,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标准时点地类一致。
除上述情况外,该批次用地范围内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成果中0.0350公顷除耕地外其他类型农用地应按耕地上报,具体情况是:1.地块三,农村道路面积0.0222公顷,按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地类报批,涉及耕地0.0222公顷;2.地块十五,林地面积0.0128公顷,按2019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地类报批,涉及耕地0.0128公顷。
综上,该批次实际申请用地情况为:总面积为19.2187公顷,其中,农用地19.0094公顷(其中耕地13.3882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可调整地类0公顷)、建设用地0.1942公顷、未利用地0.0151公顷。
按权属和地类分:经与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更新汇交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以及国有土地等最新不动产登记成果套合,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9.2187 公顷,其中:农用地19.0094公顷(耕地13.3882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建设用地0.1942公顷、未利用地0.0151公顷;国有土地0公顷,其中:农用地0公顷(耕地0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地类和面积准确。
经我局审核,勘测定界图权属单位与公章一致。
我局承诺在用地批准后,将督促指导蒙阴县不动产登记机构依嘱托及时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涉及已征收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消灭,不动产权利收回等情形的,一并依法及时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等,确保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三、农用地转用情况
该批次用地申请将农用地19.0094公顷(耕地13.3882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未利用地0.015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其中,蒙阴县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9.0094 公顷(耕地13.3882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未利用地0.0151公顷。
该批次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该批次用地全部位于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该批次用地位于经省政府批准的《蒙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土地用途分别为:防护绿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工业用地。
该批次用地符合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规则,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涉及占用各级自然保护区;不涉及占用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公园)、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遗产;不涉及占用国有林场、国有苗圃。
该批次用地不涉及占用重要湿地,涉及占用一般湿地0.2895公顷,已于2025年8月由蒙阴县林业局出具意见一并上报市林业部门审核。
该批次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计划管理规定。申请用地中19.0245公顷(农用地19.0094公顷,未利用地0.0151公顷)需转为建设用地,拟安排使用省级下达的市县盘活新增计划指标。
四、补充耕地情况
该批次用地共需补充耕地13.3882公顷。
该批次用地补充耕地任务已完成,补充耕地数量13.3882公顷、水田规模0公顷、标准粮食产能140330.4公斤,并在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挂钩,确认信息编号为370000202510103353,做到了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
五、土地征收理由
该批次用地申请征收土地19.2187 公顷,其中:农用地19.0094公顷(耕地13.3882公顷)、建设用地0.1942公顷、未利用地0.0151公顷。
蒙阴县人民政府提出,该批次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用地符合《蒙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蒙政发〔2021〕9号,地块1-16项目见P46、地块17项目见P37, 蒙阴县发改局已出具说明)、《蒙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鲁政字〔2024〕49 号 ) 、《蒙阴县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3-2035年)》(蒙政字〔2024〕129号,地块1-7项目见P8, 蒙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出具说明)、《蒙阴县城市道路系统专项规划(2022-2035年)》(蒙政字〔2023〕102号,地块8-15项目见P75, 蒙阴县住建局已出具说明)、《临沂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临政字〔2022〕138号,地块16项目见P24、地块17项目见P18, 蒙阴县发改局已出具说明)。
该批次用地地块1-7为纵一路、横二路等道路及配套设施项目,涉及2.8193公顷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的第(三)项规定,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卫生、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类建设活动,因防护绿地项目建设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地块8-15为纵一路、横二路等道路及配套设施项目,涉及3.9499公顷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的第(二)项规定,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类建设活动,因城镇村道路项目建设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地块16为蒙阴经开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钢管制造项目,涉及10.7477公顷用地,地块17为山东万彩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数智化钻机生产项目,涉及1.7018公顷用地,地块16、17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的第(五)项规定,属于成片开发建设,已分别纳入《蒙阴县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见P5,蒙阴县发改局已出具说明)、《蒙阴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见P6,蒙阴县发改局已出具说明),因工业项目建设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成片开发建设符合自然资源部规定的标准,并且经核查,我县辖区内的开发区设立超过10年、已建成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占已批准征收土地面积比例不低于50%。地块16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蒙阴县2025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Q〔2025〕25 号),地块17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蒙阴县2023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3〕497号)。
我局审查认为,该批次用地征收土地理由充分、真实有效、符合法律规定。
六、征地程序履行
该批次用地已由蒙阴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完成征收土地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及听证、组织办理补偿登记、落实有关费用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有关前期工作,符合《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要求。
蒙阴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在依法履行土地现状调查时,地块1-17 地上已无附着物和青苗,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已于2025年4-5月全部在本次征地的《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签字确认,材料真实有效。
蒙阴县人民政府提出,已与全部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我局审查认为,蒙阴县人民政府已依法依规完成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工作。
我局审查认为,蒙阴县人民政府已依法完成该批次用地土地征收前期工作,风险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可行;公共利益认定意见、征收土地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材料、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材料、蒙阴县人民政府与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征地预存款及社会保障费用到账凭证等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规定要求。
七、征地补偿安置
蒙阴县人民政府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和《山东省土地征
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55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可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该批次用地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共涉及3个征地综合地价区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90-102万元/公顷。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符合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5〕2号)规定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该批次用地征地补偿安置费金额为1855.629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金额为0万元,征地总费用为1855.6296万元。
该批次用地不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工矿企业或其他建筑设施拆迁。
蒙阴县已按《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5号)等规定,提前预存征地补偿相关费用(预存金额:1855.6296万元)。
该批次用地征收前人均耕地为0.6006—1.9443亩,征收后人均耕地为0.5651—1.9443亩,该项目用地需安置农业人口数为222人(其中劳动力134人)。当地政府计划通过社会保险安置等方式进行安置,可以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
我局审查认为,该批次用地征地补偿安置符合规定要求。
八、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
该批次用地中,共涉及征收集体土地19.2187公顷,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5号)等规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府补贴资金缴纳标准为22.5万元/公顷(涉及面积19.2187公顷、缴纳金额432.4208万元),应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府补贴资金总计432.4208万元,已由蒙阴县政府于2025年8月足额缴纳至当地社保资金专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编号分别为:13285214-503002-000055)已报市局存档备查。用地批准后,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有关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九、土地利用和供应情况
蒙阴县前五个年度(不含当年)经省政府批准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534.51公顷。截至该批次用地时,前五年度(不含当年)已按省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完成征地面积534.51公顷,占批准用地总面积的100%;根据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结果反映,
截至2025年8月,前五年度(不含当年)已按规定完成供地494.52公顷,平均供地率为92.52%,符合鲁政办字〔2019〕170号文件规定要求。
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目录和《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规定,该批次用地拟安排的项目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拟采取出让、划拨方式供应。该批次用地地块1-15 属于《划拨用地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6号)第三条“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要求。
该批次拟用地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蒙阴县发改局已出具不属于“两高”项目的意见证明。该批次用地项目不涉及化工项目,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已出具不涉及化工项目的意见证明。
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落实情况
该批次用地中,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9.0245公顷需要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其中14等别(14元/平方米)19.0245公顷、缴纳金额为266.3430万元,共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金额为266.3430万元,蒙阴县人民政府已全额备齐待缴,承诺在收到缴费通知书15日内按有关规定足额缴入国库。
十一、信访与违法用地处理情况
经审查,该批次用地不涉及信访问题。
经我局核查,该批次用地未动工,不存在违法用地问题。
十二、现场踏勘情况
2025年8月18日,我局组织耕保科、用途管制科和国土所等科室单位对蒙阴县2025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形成踏勘报告如下:
地块1面积0.5688公顷,其中农用地0.5688公顷(耕地0.5016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经实地踏勘,现状地物原为耕地、田坎等,与报批现状地类一致。现场不存在高压线、地下光缆或依据有关规定应当避让的其他设施。项目未动工建设,不存在违法用地行为。
地块2面积0.3128公顷,其中农用地0.3128公顷(耕地0.2756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经实地踏勘,现状地物原为耕地、田
坎等,与报批现状地类一致。现场不存在高压线、地下光缆或依据有关规定应当避让的其他设施。项目未动工建设,不存在违法用地行为。
地块3面积1.0232公顷,其中农用地1.0232公顷(耕地0.837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经实地踏勘,现状地物原为耕地、园地、林地、田坎等,与报批现状地类一致。现场已清地,不存在高压线、地下光缆或依据有关规定应当避让的其他设施。项目未动工建设,不存在违法用地行为。
地块4面积0.0067公顷,其中农用地0.0067公顷(耕地0.0012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经实地踏勘,现状地物原为耕地、林地、田坎等,与报批现状地类一致。现场已清地,不存在高压线、地下光缆或依据有关规定应当避让的其他设施。项目未动工建设,不存在违法用地行为。
地块5面积0.0454公顷,其中农用地0.0454公顷(耕地0.04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经实地踏勘,现状地物原为耕地、田坎等,与报批现状地类一致。现场已清地,不存在高压线、地下光缆或依据有关规定应当避让的其他设施。项目未动工建设,不存在违法用地行为。
地块6面积0.2679公顷,其中农用地0.2679公顷(耕地0.2327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经实地踏勘,现状地物原为耕地、林地、田坎等,与报批现状地类一致。现场已清地,不存在高压线、地下光缆或依据有关规定应当避让的其他设施。项目未动工建设,不存在违法用地行为。
地块7面积0.5945公顷,其中农用地0.5945公顷(耕地0.5159
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经实地踏勘,现状地物原为耕地、田坎等,与报批现状地类一致。现场已清地,不存在高压线、地下光缆或依据有关规定应当避让的其他设施。项目未动工建设,不存在违法用地行为。
地块8面积0.7060公顷,其中农用地0.6425公顷(耕地0.1816公顷),建设用地0.0621公顷。经实地踏勘,现状地物原为耕地、园地、林地、田坎等,与报批现状地类一致。现场已清地,不存在高压线、地下光缆或依据有关规定应当避让的其他设施。项目未动工建设,不存在违法用地行为。
地块9面积0.5927公顷,其中农用地0.5927公顷(耕地0.5222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经实地踏勘,现状地物原为耕地、田坎等,与报批现状地类一致。现场已清地,不存在高压线、地下光缆或依据有关规定应当避让的其他设施。项目未动工建设,不存在违法用地行为。
地块10面积0.0677公顷,其中农用地0.0677公顷(耕地0.0596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经实地踏勘,现状地物原为耕地、田坎等,与报批现状地类一致。现场已清地,不存在高压线、地下光缆或依据有关规定应当避让的其他设施。项目未动工建设,不存在违法用地行为。
地块11面积0.5454公顷,其中农用地0.5454公顷(耕地0.3052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经实地踏勘,现状地物原为耕地、园地、田坎等,与报批现状地类一致。现场不存在高压线、地下光缆或依据有关规定应当避让的其他设施。项目未动工建设,不存在违法用地行为。
地块12面积0.4397公顷,其中农用地0.4397公顷(耕地0.3617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经实地踏勘,现状地物原为耕地、田坎等,与报批现状地类一致。现场已清地,不存在高压线、地下光缆或依据有关规定应当避让的其他设施。项目未动工建设,不存在违法用地行为。
地块13面积0.0187公顷,其中农用地0.0187公顷(耕地0.0165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经实地踏勘,现状地物原为耕地、田坎等,与报批现状地类一致。现场已清地,不存在高压线、地下光缆或依据有关规定应当避让的其他设施。项目未动工建设,不存在违法用地行为。
地块14面积0.1474公顷,其中农用地0.1474公顷(耕地0.0974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经实地踏勘,现状地物原为耕地、田坎等,与报批现状地类一致。现场已清地,不存在高压线、地下光缆或依据有关规定应当避让的其他设施。项目未动工建设,不存在违法用地行为。
地块15面积1.4323公顷,其中农用地1.4323公顷(耕地0.4257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经实地踏勘,现状地物原为耕地、园地、田坎等,与报批现状地类一致。现场不存在高压线、地下光缆或依据有关规定应当避让的其他设施。项目未动工建设,不存在违法用地行为。
地块16面积10.7477公顷,其中农用地10.6019公顷(耕地7.8145公顷),建设用地0.1321公顷。经实地踏勘,现状地物原为耕地、园地、田坎等,与报批现状地类一致。现场已清地,不存在高压线、地下光缆或依据有关规定应当避让的其他设施。项
目未动工建设,不存在违法用地行为。
地块17面积1.7018公顷,其中农用地1.7018公顷(耕地1.1998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经实地踏勘,现状地物原为耕地、田坎等,与报批现状地类一致。现场已清地,不存在高压线、地下光缆或依据有关规定应当避让的其他设施。项目未动工建设,不存在违法用地行为。
经我局核实,以上地块均不与我县历史增减挂钩项目区、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区重叠,不与历史征地范围和农用地转用范围重叠。
十三、结论性审查意见
综上所述,蒙阴县2025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报批材料齐全、申请用地情况真实,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我局对未发生变化的情形已进行核实,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联系人:尚海龙联系方式:0539-4812416)
蒙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