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蒙阴县交通运输系统2024年防汛防台风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蒙阴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蒙阴县交通运输系统2024年防汛防台风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蒙交字〔2024〕13 号

 

局各中心(大队),机关各科室,蒙阴县土发集团恒达养护公司,蒙阴县城投集团恒通路桥工程处,临沂交运集团蒙阴运输有限公司,各出租客运企业:

现将《蒙阴县交通运输系统2024年防汛防台风抢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蒙阴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蒙阴县交通运输系统2024年防汛防台风抢险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确保蒙阴县交通运输系统2024年防汛防台风抢险应急行动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交通运输系统洪涝、台风等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临沂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对暂行管理办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工作,公路抢险救援,交通运输系统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响应、处置和应急管理等。

(四)工作原则

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抢结合”的原则。

二、机构及职责

成立蒙阴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抢险应急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7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防台风任务、道路抢险救灾以及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制定具体交通运输保障措施,加强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2.统一组织指挥本系统防汛防台风抢险工作,及时研究、决定、协调处理有关重大问题。

3.根据汛情变化趋势,调配交通系统保障力量,发生重大水毁灾情或难以解决的问题,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申请支援。

4.明确系统内各级各单位防汛防台风岗位责任,督导检查防汛防台风措施落实情况。

5.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执行领导小组指令,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定。

2.制定各工作组实施方案和措施,提出防汛防台风抢险工作意见和建议。

3.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收集和汇总汛情、险情、灾情,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相关部门汇报。

4.指导协调本系统各级各单位防汛防台风抢险工作。

5.制定、修订并组织实施系统防汛防台风抢险应急预案。

(三)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1.道路保障组:

组长:王法俊,成员见附件2

职责:负责落实公路保畅通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和公路应急抢险设备、物资储备。负责县道安全运行,确保灾情、险情发生时县道抢通。指导各乡镇街区乡村道路防汛防台风、度汛、抢险工作。按照交通运输抢险救灾需要,打通应急通道,保证防汛防台风救灾车辆安全通行。

2.运输保障组:

组长:张吉富,成员见附件2

职责:负责汛期所需车辆的预先登记,落实运输方式,确保一定数量的值班车辆,优先组织运送防汛防台风抢险人员和防汛防台风物资、设备,确保险情发生时在30分钟内运得出、送得到。负责本行业本单位运输车辆和站场汛期安全运营,确保安全度汛。

3.秩序保障组

组长:孔令瑞,成员见附件2

职责:疏导受灾地区及积、滞水地区的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时配合有关部门实施交通管制等措施,保保指挥、抢险、救灾车辆有序通行。

4.通讯保障组

组长:刘洪江,成员见附件2

职责:保障防汛防台风抢险通讯联络畅通,根据汛情需要,配备应急通信设施设备;及时提供抢险救灾信息、雨情、水情和台风信息;防汛值班调度,值班值守安排及督导等。

5.应急保障组

组长:石绍刚,成员见附件2

职责: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期间的人员紧急安置,受灾人员的疏散和安全撤离等。

6.后勤保障组

组长:于汉莹,成员见附件2

职责:落实防汛防台风应急物资和抢险救灾、水毁工程修复所需资金,抗洪抢险队伍和受灾群众所需生活物品和日常生活供应,供水、供电、灾民安置、防疫、治安保卫等工作。

7.宣传报道组

组长:李丰军,副组长徐志金,成员见附件2

职责:防汛防台风抢险工作情况统一发布;雨情、汛情、台风预警等重要信息播发;防灾抗灾知识的宣传普及。

三、预防与预警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加强与气象、地震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收集、分析、汇总雨情、汛情、台风等灾情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各工作组应在灾害发生时立即上报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办公室,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在1小时内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交通运输局。

(二)预防与准备

1.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台风抢险组织指挥机构,完善防汛防台风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人员车辆准备:成立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队伍,储备应急救援运输保障车辆。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县道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隐患的桥梁及时实行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在建工程,落实好安全度汛方案。

4.物资设施准备:按照有关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防台风抢险设备、抢险物资,并合理配置,登记备案。

5.防汛防台风预案准备:及时编制和修订防汛防台风抢险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

6.防汛防台风检查:汛前开展综合性检查,汛期开展经常性检查,消除隐患。

(三)汛情预警

1.预警级别

汛情预警级别根据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2.预警启动

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抢险领导小组根据县政府防汛防台风指挥部指令,以及交通运输汛情、灾情,研究决定发布、启动、终止相应防汛防台风预警。防汛防台风预警由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山东通蒙阴县交通运输工作群发布,紧急情况下直接电话通知各组组长和成员。

3.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工作组要严密监视雨情、水情、险情,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到达各自岗位,做好应急准备。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依据汛情可能发生灾情并有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实行分级响应。根据有关规定,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应急(Ⅳ级)响应、较大事件应急(Ⅲ级)响应、重大事件应急(Ⅱ级)响应、特别重大事件应急(Ⅰ级)响应四个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Ⅰ级响应为最高级别。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升级、降级。

1.蓝色预警响应(Ⅳ级)

由灾情所在地域、行业管理服务责任人及时将受灾情况、救援情况向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及成员密切关注汛情、灾情变化,对重点部位进行布控,及时分析汇总上报有关情况。

2.黄色预警响应(III级)

(1)根据灾害性质分类,由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副组长在指挥部指挥,并根据情况,召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分析汛情,实施防汛防台风抢险指挥。

(2)各责任单位做好抢险物资、抢险队伍准备,随时待命。

(3)运输保障组调度防汛防台风抢险运输货车、客车,保证随叫随到,随时听从防汛防台风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调动。

(4)防汛防台风道路保障组加强道路保护巡查,清理路障,加固、抢修、抢建公路交通设施,保障交通畅通。交通在建工程暂停作业,做好人员撤离、设备设施安全等工作。

(5)运输保障组调整城乡公交运营计划,落实积水路段公交绕行方案,明确积水区域公交绕行具体线路。根据雨情、道路积水和客流情况适时延长末班车时间,保障市民出行需要。

(6)防汛防台风应急抢险组根据需要调遣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工作,维护交通秩序。

3.橙色预警响应(Ⅱ级)

在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指挥人员、抢险人员全部上岗到位,迅速开展防汛防台风抢险工作。

(1)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会议,对抢险救灾工作作出部署,并按程序对可能或已经出现险情区域的汛情发展变化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市局汇报。

(2)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在指挥部指挥,相关行业分管负责人、局属单位和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协调。防汛防台风抢险组人员全部上岗到位,随时奔赴一线开展抢险救灾。

(3)道路保障组立即组织工程施工技术人员进行抢修水毁工程,保证承担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的道路畅通,保证运输救灾物资的车辆通行。交通在建工程停止施工作业,组织有关施工人员撤离、疏散。

(4)运输保障组及时调派抢险运输车辆,组织抢险运输。宣传报道组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客运信息,妥善安置滞留人员。城乡公交车根据雨情、道路积水情况决定是否运营。

(5)秩序保障组疏导受灾地区及积、滞水地区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

(6)后勤保障组做好抗洪抢险队伍和受灾群众所需生活物品的供应,及时组织群众安全避险、转移、安置,做好供电、治安保卫等工作。

4.红色预警响应(I级)

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各单位迅速、全力投入防汛防台风抗灾工作。

(1)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迅速主持召开会议,对抢险救灾工作作出部署。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局汇报汛情及工作动态,超出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上报,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

(2)设立防汛防台风抢险前线指挥部,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赶赴现场指挥防汛防台风抢险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置现场应急指挥小组,现场指挥长由小组组长担任或指派,负责受灾地点的现场指挥、车辆调度、保通处理、信息联络等工作。

(3)所有交通在建项目立即停止施工作业,作业人员和机械立即撤离至安全场所;交通客运班线立即停运,驾乘人员撤离至最近安全场所,特殊情况需要运行的班线,由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研判确定。

(4)各防汛防台风抢险工作组全部到岗待命,坚决服从命令,听从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指挥,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做到响应迅速、行动快速,不讲条件、确保安全。

(二)响应结束

当汛情、险情基本消除,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视情况根据相应职责权限终止应急响应。

五、灾后处置

各级各有关单位组织力量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对受灾情况、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组织实施。

六、奖惩

对在防汛防台风抢险工作中表现突出或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延误防汛防台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一)名词术语说明

汛期:根据洪水发生的规律,规定每年防汛防台风抗洪的起止日期。蒙阴的汛期是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二)预案的制定与修订

本预案由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抢险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