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蒙阴县建筑工地规范管理提升方案》的通知
蒙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蒙阴县建筑工地规范管理提升方案》的通知
蒙建发〔2023〕3号
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
现将《蒙阴县建筑工地规范管理提升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蒙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18日
蒙阴县建筑工地规范管理提升方案
为严格控制环境污染和保障安全生产,提高城区建设工程品质形象,不断推进城区建设工程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根据《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绿色发展不动摇,把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融入城乡建设的全过程。强化两场联动,分期分时段打造示范标杆工地创建,通过先示范带动,后全面推进的方式,逐步提升建筑工地规范管理水平,推动建设工程管理上台阶、上水平。
二、总体目标
本着巩固前期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成果、自行加压、整体推进的思路,深入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工作创建,落实规模以上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有效防治工地扬尘污染和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规范管理标准
(一)人员配备标准
1、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和特种作业人员等现场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和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数量必须满足工程规模配置要求。
(二)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标准
1、基坑施工前应制定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执行规范、规程、设计中规定的施工程序的技术措施;土石方开挖及运输方案;控制地面堆载、地表水、地下水的措施;对临近建(构)物筑、道路,供电及市政管线的保护措施、监控措施;应急抢险措施等内容。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还应组织专家论证。
2、槽、坑、沟边1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槽、坑、沟边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技术措施。开挖深度超过2米的槽、坑、沟边沿处必须设两道牢固的护身栏,并在夜间设红色标志灯。
3、基坑支护拆除前,应对支护结构的稳定性与附近建(构)筑物的安全状态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拆除方案。拆除支护过程中,应设专人检查,发现裂缝、位移或支护结构出现裂缝、变形等情况,必须及时加固。基坑必须设置可靠的排水措施,采取有组织的排水。
(三)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标准
1、脚手架的安装、使用和拆除必须遵守《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以及相关国家、行业的规程、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2、根据工程施工情况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还应组织专家论证;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模板工程安全管理标准
1、模板的安装、使用和拆除必须遵守《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以及相关国家、行业的规程、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2、根据工程施工情况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审批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还应组织专家论证。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五)临时用电工程安全管理标准
1、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电压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系统;(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2、配电箱、电闸箱应坚固、完整、防雨、防水,箱门设锁,并喷涂红色“电”字或危险标志。盘面布置应符合规定。箱内电器元件不应破损,带电明露。禁止在箱内放置杂物。
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皮,金属支架和高出建筑物的金属构架,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4、施工现场内的电源线不得架设裸导线和塑料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必须配备专职电工。
(六)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标准
1、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告知、安装、登记、检验、验收和拆卸的安全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蒙建发[2020]38号)管理标准执行。
2、遇大风、大雾、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严禁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顶升作业和使用。
3、起重机械应当按规定进行维修、维护和保养,设备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规范管理标准
(一)施工现场场容场貌标准
1、施工现场围挡标准:施工现场四周应按规定高度设置连续封闭式围挡,围挡不低于2.5米,底部有基座。围挡必须使用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应设置不少于50%的公益广告,城区工地围挡必须设置“生态文明理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建设”等公益广告。
2、路面硬化标准:施工现场道路场地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出入口、主要道路、作业区、加工场地面应采用混凝土硬化,且要满足车辆行驶要求;次要道路和生活区办公区可采用铺砖硬化。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
3、裸露物料、裸土覆盖标准:施工现场裸露产尘物料必须用密目网覆盖,密目网的编织工艺不得少于6针。基础施工阶段,基坑内超过48小时不能清运完毕的堆土应采取覆盖措施;基坑外的堆土必须覆盖;
4、外脚手架标准:外脚手架应当设置悬挂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并保持严密整洁,密目式安全立网的网目密度不低于2000目/100平方厘米,20层以上建设高度的建筑要全面使用附着式脚手架。
5、暂不开发土地绿化标准:暂不开发地块用三叶草等绿化,并在工作区和生活区等增大绿化面积,栽植绿色植物或撒草种。
(二)进出工地车辆标准
1、出入车辆清洗。施工现场车辆出入口按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包括冲洗平台、洗车机、排水沟、沉淀池等,洗车机尺寸不小于4m×6m的全自动冲洗设备。对出入现场的物料运输车辆的轮胎、车身进行冲洗,严禁带泥、污出入,确保出入车辆符合要求,及时清理洗车池和沉淀池,确保池中水清洁,有淤泥时及时清理换水。车辆冲洗设施应有污水回收、净化装置,满足重复循环用水要求,确保场区无积水,严禁将污水排放到城市道路上,具备条件的工地应与城市排污管道连接。
2、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施工现场要使用密闭加盖的渣土运输车辆,严格控制渣土装车高度,装车高度一律不得高出车厢挡板,后挡板旁留出空间,保证装载无外漏、无遗撒、无高尖;渣土运输须采用经城管、公安交警等部门核准的运输车辆。
3、严禁拖拉机和柴油三轮车进入。蒙阴四环之内的在建工地不得使用拖拉机或柴油三轮车运送建筑材料,严禁拖拉机和柴油三轮车进入工地。
(三)喷淋降尘设备标准
1、围挡墙体内侧设置喷淋系统,采用雾化旋转喷头,喷淋高度不低于2m,喷头间距不大于4m,每天定时洒水喷淋降尘,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增加洒水喷淋频次。
2、建筑物宜沿外脚手架离地9m高设置一道喷淋系统,喷头采用雾化旋转喷头,喷头间距不大于4m,定时洒水喷淋降尘。
3、施工现场出入口、易产生扬尘的部位(作业工序)应配备雾炮降尘,有条件的工地应配备洒水车。
(四)扬尘在线视屏监测设备标准
1、PM10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应采用环保认证(β射线)的合格产品,应符合蒙阴县建筑扬尘在线监测平台联入要求。
2、视频监控要采用分辨率高、质量好并具备防水、防尘等功能的高清红外线摄像头球机,清晰度达到480TVL以上,有效像素达到44万像素以上,且保证存储时间至少1个月。
3、扬尘在线监测点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设定,应尽量设置在能够真实反映施工现场PM10数值的位置。
(五)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标准
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叉车、开槽机、桩工机械、钎探机、强夯机、空气压缩机等非道路移动工程类机械须符合国家、省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的规定要求,必须经环保部门监测合格后帖绿码才能进入工地作业。
(六)其他扬尘污染防治标准
工地内不得有旱厕,有工人食堂的要符合食堂卫生标准并依法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工作区、生活区要常设灭鼠措施,添加灭鼠药,防止鼠疫。施工现场零散材料和垃圾要安排专人及时整理、清理,保持场地整洁卫生,物料码放有序,道路畅通,做到无积水,排水顺畅。
五、智慧工地管理标准
1、实施智慧工地的工程项目应编制智慧工地专项建设方案和管理制度。
2、智慧工地建设内容应进行专项技术交底和培训。
3、智慧工地建设工程项目中所采取的基础设施应符合国家及山东省现行相关标准。
4、智慧工地建设应针对工程项目特点、所处环境和项目目标等实际情况进行需求分析,选用适宜的软件、设备、工具、技术,对施工进行全过程动态控制和协同管理。
5、智慧工地采用的软硬件接口和协议应满足监管平台的数据接口要求,保证与监管平台对接的一致性和数据传输的稳定性、实时性。
六、实施步骤
建筑工地管理规范提升工作分规范管理提升、巩固强化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规范管理提升阶段(2023年2月-2023年5月)。各在建工地按照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规范管理标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规范管理标准和智慧工地标准管理全面提升,力争3个月内,全县城区所有建筑工地基本符合标准化工地要求。
第二阶段:巩固强化阶段(2023年9月-2023年12月)。通过认真总结创建经验,不断完善各项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强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落实长效管理措施,达到开工一个建筑工地,建成一个标准化工地的效果。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住建系统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全面开展建筑工地管理规范化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规范管理标准和扬尘治理规范管理标准,切实抓好标建筑工地规范管理提升工作。县住建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有关科室(站、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有关项目工地也要参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强力推进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开展不间断巡查,重点整治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防治标准不高的突出问题。凡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问题,情节较轻的给予整改,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工整顿或移交处罚;情节较重或履职不到位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作为不良行为给予信用扣分并录入其信用档案,严重的纳入黑名单。
(三)开展标准化工地评比。制定标准化工地评分标准,按照标准结合平时管理情况,打出分数,年终或下年初进行授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