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全县盐业专营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全县盐业专营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蒙工信发〔2023〕28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纠正行政执法领域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贯彻《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决定在全县开展涉企食盐专营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县工信局根据相关工作职能及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开展盐业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促进执法者和执法对象关系更加和谐,树立文明、理性、具有亲和力和感召力的盐业执法人员新形象,提高全县盐业行政执法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执法职责
县工信局下设盐业管理科,负责完善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专营制度和专业化监管体制,建立健全食盐储备和应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食盐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食盐专营工作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查处食盐专营方面的违法行为。盐业科行政执法领域主要涉及行政处罚事项3项,行政监督检查事项1项,涉及食盐批发企业1家:蒙阴华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行政执法思想方面。重点整治官僚主义思想等问题,在执法过程中处于强势地位,对执法对象要求多、责令多,对待企业热情服务还不到位。部门服务型政府机关理念转变不到位,当好企业“服务员”思想意识不强,单一认为执法就是检查、处罚。
(二)整治行政执法程序方面。过程中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人情”执法、“钓鱼”执法、多头执法、粗暴执法等问题。整治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隐匿、截留、挪用、私分罚没财务,索要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按照部署要求,专项整治截止2023年12月底结束,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
1.动员部署。为迅速投入并开展具体工作任务,动员部署采
取动员大会的方式,由盐业科副科长崔峰进行集中动员部署。讲清整治盐业执法突出问题的重大现实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和纪律敏感性,讲清楚损害法治营商环境的危害性,讲清楚县委县政府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坚决态度,讲清楚开展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为抓好整改奠定基础。
2.深化学习。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学习《行政处罚法》、《食盐专营办法》等法律法规,《食盐专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县工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县工信局盐业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做到熟练掌握和运用,为依法行使职权打牢基础。
3.宣传发动。集中开展“盐业市场综合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到蒙阴华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广泛发动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增加专项整治行动的知晓率。
4.接受监督。在政府网站公开举报方式(举报电话:0539-4271047;举报邮箱:my4271047@163.com;来信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府东路1号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邮政编码:276200)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接受群众监督,并及时处理问题线索。
(二)自查自纠
1.征求意见(2023年8月31日前)。采取深入企业一线的方式,结合现场发动宣传周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区分不同类别,到盐业批发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征求意见建议。(责任领导:孙云飞 责任科室:盐业科、综合法规科)
2.自查自纠(2023年8月31日前)。立足工作实际,结合征求意见征集上来的意见建议,对照本方案开展自查。要对照专项整治确定的重点问题,结合部门实际对所有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自查、逐一检查分析,摸清底数,要认真梳理问题、建议。(责任领导:王友朋 责任科室:盐业科)
(三)集中整治
1.建立台帐(2023年9月30日前)。围绕问题台账制定措施,形成集中整治台帐。(责任领导:王友朋 责任科室:盐业科、综合法规科)
2.开展自查(2023年9月30日前)。开展执法主体资格确认、执法案卷评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执法部门《权责清单》合法性审查、涉企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检查等工作,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责任领导:孙云飞 责任科室:综合法规科)
3.扎实整改(2023年10月31日前)。开展“亮诺践诺”活动。从副科级以上干部到科室一般工作人员,围绕“能为企业发展做什么”公开亮诺,接受群众监督。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治措施,进一步明确整治责任和完成时限。对存在的问题做到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对跨地区跨部门、上下协调有难度、企业反映比较普遍、社会影响较大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上报。(责任领导:孙云飞 责任科室:盐业科、综合法规科)
(四)总结提升
1.健全长效机制(2023年9月15日前)。完善健全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制度、行政执法检查评估制度、联合检查制度、执法服务制度、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等相关制度,以制度建设倒逼责任落实,推动行政执法提质增效。(责任领导:孙云飞 责任科室:综合法规科)
2.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2023年11月15日前)。“回头看”贯穿集中整治行动全过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每个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效果落到实处。(责任领导:孙云飞 责任科室:盐业科、综合法规科)
3.总结评估(2023年12月31日前)。进行全面总结,对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整改工作,进行“补课”“返工”。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积极上报进行推广,进一步巩固落实整治成果。(责任领导:孙云飞 责任科室:盐业科、综合法规科)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盐业市场执法领域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践行执法为民宗旨、促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为实现我县经济发展目标,提升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而采取具有重大意义的举措。
2.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盐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法规科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3.倡导柔性执法。严格落实食盐专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遵循公平、公正、适当的原则,对自由裁量权的适用条件、适用范围、处罚幅度、实施种类等予以细化和规范,不得滥用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轻微违法不罚”“首次违法不罚”,倡导柔性执法贯穿执法工作始终,实现行政执法效能最大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4.推动整改落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专项整治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刀刃向内,直面突出问题,把整改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提出具体举措,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提升。要强化担当实干、主动作为,力戒过度留痕、工作“作秀”“走过场”等形式主义,确保整治取得预期效果。
5.加强法治宣传。及时将专项整治发现的好的做法报送至蒙阴县政府办公室政府职能转变协调推进科。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大力开展宣传,把专项整治的成果展示出去,运用网络媒体展示盐业执法人员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良好形象。
6.严格责任意识。要通过专项整治高标准约束执法行为,专项整治期间,严禁发生执法违纪违法案件行为,力求执法人员违法案件“零线索”。对发现的典型违法违纪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附件:1、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2、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导小组
3、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年度执法计划
4、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5、全县食盐专营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台账(执法单位)
6、全县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问题整改台账(执法人员)
7、“亮诺践诺”台账
8、联合执法计划台账及工作制度
9、食盐专营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自查报告
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8日
附件1
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张维成 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
成 员:齐海涛 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三级主任科员
王新明 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崔 峰 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盐业管理科副科长
王相青 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法规科副科长
李元庆 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法规科,孙云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元庆同志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附件2
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导小组
组 长:孙云飞 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王友朋 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盐业科分管负责人
李元庆 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科员
附件3
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年度计划
序号 |
执法科室 |
行政执法对象 |
时间 |
检查类型 |
1 |
盐业科 |
蒙阴华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23年1季度 |
行政检查 |
2 |
盐业科 |
蒙阴华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23年2季度 |
行政检查 |
3 |
盐业科 |
蒙阴华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23年3季度 |
行政检查 |
4 |
盐业科 |
蒙阴华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23年4季度 |
行政检查 |
附件4
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主要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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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执法 |
执主体 |
承办 |
执法依据 |
实施 |
办理时间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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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部委 |
政府 |
规范性文件 |
法定时限 |
承诺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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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1001 |
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食盐; 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经营食盐批发业务。 |
行政处罚 |
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盐业管理科 |
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盐业管理科 |
《食盐专营办法》(2017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6号修订)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盐和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盐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
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无 |
||||||||
GX1002 |
(一)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非食用盐生产企业未按照本办法规定保存生产销售记录; (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未按照本办法规定保存采购销售记录; (三)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超出国家规定的范围销售食盐;(四)将非食用盐产品作为食盐销售。 |
行政处罚 |
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盐业管理科 |
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盐业管理科 |
《食盐专营办法》(2017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6号修订)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食盐定点生产、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 |
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无 |
||||||||
GX1003 |
(一)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从除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其他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食盐;(二)食盐零售单位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食盐。 |
行政处罚 |
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盐业管理科 |
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盐业管理科 |
《食盐专营办法》(2017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6号修订)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食盐,可以处违法购进的食盐货值金额3倍以下的罚款: |
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法定时限 |
无 |
||||||||
GX1004 |
负责全县盐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盐业管理科 |
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盐业管理科 |
《食盐专营办法》(2017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6号修订)第四条 国务院盐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盐业工作,负责管理全国食盐专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盐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食盐专营工作。第二十三条 盐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 (二)查阅或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购销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查封、扣押与涉嫌盐业违法行为有关的食盐及原材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或者销售食盐的工具、设备;(四)查封涉嫌违法生产或者销售食盐的场所。采取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措施,应当向盐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盐业主管部门调查涉嫌盐业违法行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适时 |
无 |
||||||||
附件5
全县食盐专营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台账
单位:(盖章)
序号 |
专项整治问题 |
整改措施 |
完成时限 |
备注 |
附件6
全县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问题整改台帐(执法人员)
单位: 填报人: 分管领导:
重点方面 |
查摆问题 (包括问题来源及实例) |
整改措施 |
完成时限 |
整改进度 |
备注 |
执法不严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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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不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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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不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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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不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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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不廉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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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问题 |
备注:1、本表须经本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后,每月23日前报局综合法规科;
2、整改台帐实行动态调整、销号管理,查摆问题不能泛化,要有具体事例支撑,问题台账将作为下一步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依据,对不认真开展自查、问题不清、情况不明、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7
蒙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亮诺践诺
按照“九纠九树”和“五个方面”,从严从细落实“提境界、勇担当、促跨越”作风建设活动要求,发扬“严真细实快”作风,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升服务企业能力和水平,推动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熟练掌握盐业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组织人员参加各级举办的业务培训,多进行调查研究和交流,探讨创新的可行性并付诸实施。全面系统学习新发展理念,立足岗位职责,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明确时间节点,不定期调度完成情况,认真研究文件,凡事亲力亲为,主动研究工作方法和措施,确保盐业执法工作得到真正提升。
深入开展“讲故事、学理论”活动,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盐业执法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持之以恒开展正风肃纪,大力弘扬“严真细实快”作风,夯实岗位责任。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全面筑牢政治、思想、作风、纪律、廉政防线,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盐业执法队伍。
在行政执法活动中,严格按照规章制度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规范投诉举报办理流程,保障按时核查率、办结率,提高群众满意率和问题解决率。坚决做到对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对不合理的解释到位,对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坚持柔性执法,人性化执法。为全县法治营商环境优化作出贡献。
为确保活动见行见效,综合法规科每月监督亮诺进展情况,切实以“晒业绩”“比成效”推动盐业执法队伍作风向优向实转变,营造行政执法领域的良好氛围。
附件8
联合执法计划台账
序号 |
联合执法单位 |
行政执法对象 |
时间 |
检查类型 |
1 |
蒙阴县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
蒙阴华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23年1季度 |
行政检查 |
2 |
蒙阴县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
蒙阴华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23年2季度 |
行政检查 |
3 |
蒙阴县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
蒙阴华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23年1季度 |
行政检查 |
4 |
蒙阴县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
蒙阴华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23年2季度 |
行政检查 |
县工信局和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解决盐业专营执法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加强盐业专营综合管理,整合执法资源,建立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盐业专营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第二条为加强联合执法的组织协调,由县工信局和市场监管局组成盐业专营联合执法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具体承担盐业专营联合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三条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协调执法过程中问题的处理以及信息综合等。
第四条在盐业专营联合执法过程中,各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履行各自法定职责。
第五条联合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各单位要服从指挥、各司其职,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第六条联合执法主要内容包括:
(一)整治销售假盐行为和无证照、有证无照、有照无证经营食盐行为。
(二)检查超市、饭店、酱菜企业以及车站、货站等运输、售假贩假、无证经营食盐违法行为的高发区域;
(三)管理重大节日以及休息日、夜间等违法行为高发时段的食盐经营活动;
(四)查处运输、销售工业用盐假冒食盐、非法经营等食盐专营案件。
第七条联合执法启动机制:
(一)常规启动机制。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食盐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食盐市场安全有序。
(二)专项启动机制。在获取可能构成犯罪的重大食盐违法案件情报时,相关部门应立即将案件情况向其他部门通报,移送公安机关
第八条实行食盐专营联合执法,分家处理”的机制,对食盐专营违法行为的处罚,必须坚持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原则,各有关执法单位应根据职责和程序分别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进行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9
全县食盐专营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自查报告
(单位:******)
一、基本情况
简要说明整治问题部署开展情况,分析问题、查找原因,以及其他必要信息等。
二、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简要说明主要整改措施以及整改完成情况。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对工作仍存在的无法解决的困难,请简要列出并提出工作建议。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拟采取的工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