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蒙阴县2023年第9批次集体建设用地的编制说明

蒙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蒙阴县2023年第9批次集体建设用地的编制说明

蒙自然资规字〔2023〕18号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用地审批权行使做好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14号),蒙阴县2023年第9批次集体建设用地应呈报市政府审批。经蒙阴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要求拟定本批次,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建设用地报批的前期工作,现将该批次的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建设用地基本情况

本批次建设用地申请总面积为6.2180公顷,其中,农用地6.1967 公顷(其中耕地2.7231公顷,含水田0公顷;可调整地类0公顷),未利用地0.0213公顷。

根据城市规划,本批次申请用地共1宗,拟开发用途地块1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总面积6.2180公顷(新增用地6.2180公顷),拟开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本批次申请用地不涉及占用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海洋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及风景名胜区。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海域、林地和湿地。不涉及占用国有林场、国有苗圃。

本批次申请用地中,涉及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涉及**功能区**面积,已于**年**月经**部门审核,并出具了批准同意使用书面意见。

蒙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经于2023年6月1日通过污染地块信息系统查询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经查询,本次农转用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为良好,不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

二、申请用地现状

依据《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等规定,山东精益测绘有限公司对本批次申请用地情况进行了实地勘测,形成的成果资料符合规定要求。

本批次申请用地共涉及蒙阴县岱崮镇等1个镇笊篱坪村等1个村,共1宗地,其中:1宗地已登记发证,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没有争议。

经与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套合,项目申请用地范围内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现状情况为:总面积6.2180公顷,其中,农用地3.4736公顷(耕地0公顷,含水田0公顷)、建设用地2.7231公顷、未利用地0.0213公顷。与该项目实际申请用地情况不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成果中建设用地2.7231公顷因无合法来源,按相关建设用地按照违法用地发生前一年的国土(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报批,涉及农用地2.7231公顷(其中耕地2.7231公顷,含水田0公顷;可调整地类0公顷),具体情况是:地块1,建设用地面积2.7231公顷,按2015年的国土(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报批,涉及农用地2.7231公顷(其中耕地2.7231公顷,含水田0公顷,可调整地类0公顷)。

综上,该项目实际申请用地情况为:总面积为6.2180公顷,其中,农用地6.1967公顷(其中耕地2.7231公顷,含水田0公顷;可调整地类0公顷)、未利用地0.0213公顷。

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6.2180公顷,其中,农用地6.1967公顷(其中耕地2.7231公顷,含水田0公顷;可调整地类0公顷)、未利用地0.0213公顷。

三、农用地转用情况

本批次申请将农用地6.1967公顷(耕地2.7231公顷)、未利用地0.021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其中,蒙阴县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6.1967公顷(耕地2.7231公顷)、未利用地0.0213公顷。

本批次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该批次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蒙阴县政府承诺将该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含空间矢量信息)统筹纳入正在编制的《蒙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一张图”。

本批次申请用地中,地块1部分符合临沂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垛庄镇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部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符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及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我县承诺将超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布局的0.0113公顷,预支我县规划规模。

本批次申请用地中,地块1符合蒙阴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岱崮镇笊篱坪村村庄规划 (2022-2035 年),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规划用途与上报用途一致。我局承诺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实施供地。

本批次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计划管理规定。申请用地中涉及农用地6.1967公顷(其中耕地2.7231公顷,含水田0公顷),未利用地0.0213公顷需转为建设用地,拟安排使用省统筹新增计划指标。

四、补充耕地情况

该项目需补充现状耕地数量2.7231公顷(不占用水田)标准粮食产能 公斤,不涉及可调整地类,共需补充耕地数量2.7231公顷(不占用水田)、标准粮食产能 公斤。

该批次补充耕地任务已完成,补充耕地数量2.7231公顷、水田规模0公顷、标准粮食产能 公斤,并在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挂钩,确认信息编号为000000000000000000,做到了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

五、集体土地程序履行情况

本批次申请用地中,总计面积6.2180公顷,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手续,拟开发用途地块1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地块1占用岱崮镇笊篱坪村土地,拟用于山东岱崮地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岱崮地貌旅游区核心区崮园·崮乡老街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建设,用途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笊篱坪村已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办理农转用事项,会议纪要及村务公开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经核实该地块未分包到户,笊篱坪村已提出用地申请并经笊篱坪村审核同意,已承诺依法做好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使用土地,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保证无信访。

我局已对以上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经审查,申请用地符合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手续规定,农转用前期程序已依法依规履行到位,已征得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全部承包户及相关权利人同意。

六、已批土地利用情况

蒙阴县前五个年度(不含当年)经省政府批准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377.01公顷。截至本批次申请用地时,前五年度(不含当年)已按省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完成征地面积377.01公顷,占批准用地总面积的100%;根据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结果反映,截至2023年3月,前五年度(不含当年)已按规定完成供地356.64公顷,平均供地率为94.60%,符合鲁政办字〔2019〕170 号文件规定要求。

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目录和《限制性用地目录》、《禁止性用地目录》,本批次拟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拟采取集体土地使用方式供应。

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落实情况

本批次申请用地中,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面积6.2180公顷需要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其中14等别(14元/平方米)6.2180 公顷、共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金额为87.0520万元,蒙阴县人民政府已全额备齐待缴,承诺在收到缴费通知书15日内按有关规定足额缴入国库。

八、违法用地和信访情况

经审查,本批次申请用地不涉及信访问题。

经审查,本批次申请用地为未批先建违法用地,现已对人对事处理到位。

地块1系山东岱崮地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岱崮镇笊篱坪村集体土地用于游乐设施等建设。蒙阴县国土资源局对该违法用地进行了立案调查,于2016年9月21日对山东岱崮地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蒙国土资罚字〔2016〕5007号),作出处罚决定:1、责令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65377.02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岱崮镇笊篱坪村和十字涧村集体;2、限期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65377.02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3、处非法占用65377.02平方米土地每平方米30元罚款,罚款人民币壹佰玖拾陆万壹仟叁佰壹拾元陆角整(¥1961310.6)。以上各项处罚已于2016年12月执行到位。蒙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3年5月22日对山东岱崮地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蒙综行处字〔2020〕DG004号),作出处罚决定:1、将非法占用的717.8平方米土地予以退还;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717.8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处非法占用693.3平方米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4.5平方米公路用地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罚款共计人民币壹万零柒佰陆拾柒元整(¥10767.00)。中共岱崮镇纪委给予杜连才同志诫勉谈话处分的决定。以上各项处罚已于2023年5月执行到位。

综上所述,蒙阴县2023年第9批次集体建设项目申请用地情况真实,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我局对未发生变化的情形已进行核实,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请予审查。

九、现场踏勘情况

蒙阴县2023年第9批次集体建设用地包含1个地块,总面积6.2180公顷。2023 年6月5日,我局组织耕保科、用途管制科和国所等科室单位对蒙阴县2023年第9批次集体建设用地地块进行现场踏,形成踏勘报告如下:

地块1面积6.2180公顷,其中农用地6.1967公顷。经实地踏勘,该宗地为未批先建违法用地,现已对人对事处理到位。

经我局核实,以上地块均不与我县历史增减挂钩项目区、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区重叠,不与历史征地范围和农用地转用范围重叠。

十、结论性审查意见

综上所述,蒙阴县2023年第9批次集体建设用地报批材料齐全、申报内容真实,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拟同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请予以审查。

联系人:尚海龙 0539-4812416

蒙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