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G342日凤线蒙阴县绕城段附属工程(西环路段)项目建设用地的编制说明
蒙阴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G342日凤线蒙阴县绕城段附属工程(西环路段)项目建设用地的编制说明
蒙自然资规字〔2023〕11号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G342日凤线蒙阴县绕城段附属工程(西环路段)项目建设用地应呈报省政府审批。我局按照规定要求对该建设项目用地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现报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符合基本建设投资管理规定。2021年6月通过蒙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用地预审(用字第3713252021005号)。2021年6月,蒙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蒙审服投资许字〔2021〕54号);2021年8月,蒙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复工程初步设计(蒙建发〔2021〕23号)。工程按一级公路建设,总投资5000万元。
项目用地部分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部分位于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按单独选址建设用地项目报批。
本项目申请用地中,涉及林地面积1.3999公顷,已于2021年12月经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初审同意,占用林地许可相关材料已一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本项目占用林地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35号令)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要求。)
该项目不涉及采矿用地。
本项目申请用地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以及湿地、海域。
经我局核查,该项目未动工用地。
该项目用地在县级审查中未核减用地。
蒙阴县自然资源和局已经于2022年11月14日通过污染地块信息系统查询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经查询,本次征收地块不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
二、申请用地现状
依据《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等规定,山东精益测绘有限公司对项目拟用地情况进行了实地勘测,形成的成果资料符合规定要求。
项目用地涉及蒙阴县县蒙阴街道2个村,共2宗地,其中:2宗地已登记发证,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没有争议。
项目申请用地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本项目申请用地涉及征收建设用地0.0419公顷,其中地块1,涉及面积0.0126公顷,于1980年之前由谭家召子村建设农村住宅,形成历史遗留建设用地,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标准时点地类一致;地块2,涉及面积0.0293公顷,于1980年之前由谭家召子村建设农村住宅,形成历史遗留建设用地,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标准时点地类一致。蒙阴县自然资源局已经单独作出说明。
经与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套合,项目申请用地范围内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现状情况为:总面积6.1603公顷,其中,农用地5.7260公顷(耕地3.0182公顷,含水田0公顷),建设用地0.4343公顷。与该项目实际申请用地情况不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成果中存在无合法来源建设用地: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成果中建设用地0.3924公顷因无合法来源且现场踏勘为农用地,按农用地报批,涉及农用地0.3924公顷(其中耕地0.2475公顷,可调整地类0公顷),具体情况是:地块1,建设用地面积0.3924公顷,按2018年的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报批,农用地0.3924公顷(其中耕地0.2475公顷,可调整地类0公顷)。
综上,该项目实际申请用地情况为:总面积为6.1603公顷,其中,农用地6.1184公顷(其中耕地3.2657公顷,含水田0公顷,可调整地类0公顷)、建设用地0.0419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6.1603公顷,其中:农用地6.1184公顷(耕地3.2657公顷)、建设用地0.0419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地类和面积准确。
经我局审核,勘测定界图权属单位与公章一致。
三、农用地转用情况
本次申请将农用地6.1184公顷(耕地3.2657公顷、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其中,蒙阴县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6.1184公顷(耕地3.2657公顷、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
本项目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不位于各级自然保护区,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蒙阴县人民政府承诺将该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含空间矢量信息)统筹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
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计划管理规定。该项目用地中6.1184公顷(农用地6.1184公顷)需转为建设用地,已列入省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清单(鲁发改重点(2021)787号,P10,序号136),按照土地利用计划配置规则,申请由国家配置计划。
该项目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该项目用地由蒙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预审,与批准项目立项政府部门层级一致,用地预审层级符合有关规定。项目用地预审控制规模7.6627公顷,其中农用地7.4440公顷(耕地5.2656公顷),建设用地0.2193公顷;设计阶段,道路建设结构布局进行了优化调整,优化了总平面布置,节省了占地,故申报用地小于预审控制用地规模。
该项目占用耕地超过用地总面积的50%,我局已组织了现场踏勘,并进行了专家论证,一致认为项目建设必要可行,项目选址标准设计合理,用地做到节约集约并尽可能避让耕地,同意项目建设。
四、补充耕地情况
该项目共需补充耕地数量3.2657公顷、不占用水田、标准粮食产能29822.7公斤。
该批次补充耕地任务已完成,补充耕地数量3.2657公顷、水田规模0公顷、标准粮食产能29822.7公斤,并在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挂钩,确认信息编号为370000202306854501,做到了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
五、土地征收理由
项目申请征收土地6.1603公顷,其中:农用地6.1184公顷(耕地3.2657公顷)、建设用地0.0419公顷。
蒙阴县人民政府提出,该项目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二项规定,属于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活动。本项目建成后,有效缓解现有路网的交通压力,引导过境交通沿外环路通过,避免对城区内部造成干扰,有效提高区域内城市道路的网络化水平;项目建设可以有效改善、提升蒙阴县城市交通环境、减少城市交通压力和道路拥挤,对进一步扩大蒙阴县城市发展框架,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改善投资环境、优化区域经济发展布局具有重要意义,因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该项目符合《蒙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蒙政发〔2021〕9号,该项目名称见第67页)、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我县人民政府承诺将该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含空间矢量信息)统筹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符合《蒙阴县综合交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0-2035)》(蒙政字〔2022〕108号)。
我局审查认为,该项目征收土地符合公共利益情形,征收理由充分、符合法律规定。
六、征地程序履行情况
本项目申请用地已由蒙阴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了征收土地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及听证、组织办理补偿登记、落实有关费用并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征地有关前期工作,符合《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要求。
我县已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前期工作,风险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可行,已依法依规完成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工作。公共利益认定意见、征收土地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材料、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材料、蒙阴县人民政府与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征地预存款及社会保障费用到账凭证等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规定要求。
七、征地补偿安置情况
本批次申请用地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共涉及1个征地综合地价区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102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符合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同意临沂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56号)规定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地补偿安置费金额为628.350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金额为180.0008万元,征地总费用为808.3514万元。
我县已按《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和加强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3〕117号)等规定,提前预存征地补偿款(预存金额:832万元)。
本项目申请用地征收前人均耕地为0.72—0.97亩,征收后人均耕地为0.71—0.95亩,本项目申请用地需安置农业人口数为59人(其中劳动力36人)。当地政府计划通过货币安置、社会保险安置方式进行安置,可以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
本项目申请用地中,不涉及房屋、工矿企业或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
八、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
本项目申请用地中,共涉及征收集体土地6.1603公顷,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等规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府补贴资金缴纳标准分别为22.5万元/公顷,应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府补贴资金总计138.6068万元,已由蒙阴县政府于2023年4月14日足额缴纳至当地社保资金专户,缴纳单据凭证(凭证编号:DP2023041400056)已报市局存档备查。用地批准后,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有关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九、土地利用与供应情况
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目录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等规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项目建设标准为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所处地形为Ⅱ类地形,全长2.071公里,设计时速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建设内容为路基1处,全长2071米,平面交叉2处,均为T形平面交叉。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符合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
项目非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总面积为6.1603公顷,新申请用地面积6.1603公顷。
公路项目申请用地面积6.1603公顷,根据《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表3.0.5-2,路基宽度24.5米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总体指标为5.9996公顷/公里。指标控制面积为:5.9996*2.071=12.4252公顷,项目总用地不超用地控制指标。
项目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为:1、路基2.071公里,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路基宽度24.5米,Ⅱ类地形,根据《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表4.0.5-2,路基宽度24.5米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路基工程总体指标为4.8470公顷/公里;指标控制面积为:4.8470*2.071=10.0381公顷,申请用地面积5.9603公顷,小于指标控制面积;2、T形平面交叉2处,主要公路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根据《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表7.4.2,适用指标0.1000公顷/处,指标控制面积为:0.1000*2=0.2000公顷;申请用地面积0.2000公顷,等于指标控制面积。申请用地总面积和各功能分区用地均符合《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
我局审核认为,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包括同类设施的设置数量)符合项目立项批复及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
项目用地中0.3295公顷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含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涉及新增建设用地0.2876公顷,其中:蒙阴县14等别0.2876公顷,共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4.0264万元。蒙阴县人民政府已全额备齐代缴,承诺在收到缴费通知书15日内按有关规定足额缴入国库。
十、土地复垦、地质灾害和压矿审批情况
项目不涉及临时用地,无需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该项目建设区不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
通过调查和向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询,拟建工程压覆蒙阴县城西MYR1地热矿产地。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山东省蒙阴县G342日凤线蒙阴县绕城段附属工程(西环路段)项目建设用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函》(鲁自然资函〔2022〕395号)复函,鉴于压覆的地热资源为流体资源,工程建设不影响地热开发,同意不作压覆处理。
十一、信访与违法用地处理情况
经审查,本项目申请用地不涉及信访问题。
经我局核查,项目未动工,不存在违法用地问题。
十二、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G342日凤线蒙阴县绕城段附属工程(西环路段)建设项目申请用地情况真实,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我局对未发生变化的情形已进行核实,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请予审查。
联系人:尚海龙 电话:0539-4812416
蒙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