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蒙阴县2023年第4批次集体建设用地的编制说明
蒙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蒙阴县2023年第4批次集体建设用地的编制说明
蒙自然资规字〔2023〕9号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用地审批权行使做好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14号),蒙阴县2023年第4批次集体建设用地应呈报市政府审批。经蒙阴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要求拟定本批次,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建设用地报批的前期工作,现将该批次的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建设用地基本情况
本批次建设用地申请总面积为7.7990公顷,其中,农用地7.7990公顷(其中耕地0.9022公顷,含水田0公顷;可调整地类0公顷)。
根据城市规划,本批次申请用地共1宗,拟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1宗、面积7.7990公顷(新增用地7.7990公顷),拟开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本批次申请用地中,涉及林地面积0.6083公顷,已于2023年5月经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并出具了同意使用书面意见。
本批次申请用地不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海洋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及风景名胜区。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海域和湿地。不涉及占用国有林场、国有苗圃。
蒙阴县自然资源局已经于2023年3月6日通过污染地块信息系统查询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经查询,本次农转用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为良好,不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
二、申请用地现状
依据《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等规定,山东精益测绘有限公司对本批次申请用地情况进行了实地勘测,形成的成果资料符合规定要求。
本批次申请用地共涉及蒙阴县蒙阴街道等1个街道莫家庄村等1个村,共1宗地,其中:1宗地已登记发证,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没有争议。
经与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套合,项目申请用地范围内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现状情况为:总面积7.7990公顷,其中,农用地6.4748公顷(耕地0.9020公顷,含水田0公顷)、建设用地1.3242公顷。与该项目实际申请用地情况不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成果中建设用地1.3242公顷因无合法来源,按相关建设用地按照违法用地发生前一年的国土(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报批,涉及农用地1.3242公顷(其中耕地0.0002公顷,含水田0公顷;可调整地类0公顷),具体情况是:地块1,建设用地面积1.3242公顷,违法行为发生在2017年,按2016年的国土(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报批,涉及农用地1.3242公顷(其中耕地0.0002公顷,含水田0公顷,可调整地类0公顷)。以上地块在农转用上报前已通过拆除复垦等方式消除违法状态。
综上,该项目实际申请用地情况为:总面积为7.7990公顷,其中,农用地7.7990公顷(其中耕地0.9022公顷,含水田0公顷;可调整地类0公顷)。
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7.7990公顷,其中:农用地7.7990公顷(耕地0.9022公顷,含水田0公顷;可调整地类0公顷),地类和面积准确。
蒙阴县2023年第4批次集体建设用地涉及原蒙阴街道莫家庄村集体土地。蒙阴县人民政府于2013年12月12日将蒙阴街道所属莫家庄村、新庄村、茶棚社区合并成立铭城社区;于2021年8月10日,将蒙阴街道铭城社区村民委员会改设为铭城村村民委员会,但名称变更后各村财务、产权等仍独立运行,仍然使用原村民委员会公章,故本次仍按蒙阴街道莫家庄村集体土地上报。
三、农用地转用情况
本批次申请将农用地7.7990公顷(耕地0.902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其中,蒙阴县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7.7990公顷(耕地0.9022公顷)。
本批次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不位于各级自然保护区,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该批次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外,蒙阴县人民政府承诺将该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含空间矢量信息)统筹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
本批次申请用地中,地块1符合省政府批准的蒙阴镇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批次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本批次申请用地中,地块1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部分6.4746公顷符合蒙阴县人民政府批准的蒙阴街道办事处铭城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规划用途与上报用途一致。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1.3244公顷,符合省政府批准的蒙阴镇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但超出经依法批准的城镇总体规划,蒙阴县政府承诺将该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含空间矢量信息)统筹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我局承诺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实施供地。
本批次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计划管理规定。申请用地中涉及7.7990公顷(农用地7.7990公顷)需转为建设用地,拟安排使用省统筹新增计划指标。
四、补充耕地情况
该项目需补充现状耕地数量0.9022公顷(不占用水田),标准粮食产能9532.2公斤,不涉及可调整地类,共需补充耕地数量0.9022公顷(不占用水田)、标准粮食产能9532.2公斤。
该批次补充耕地任务已完成,补充耕地数量0.9022公顷、水田规模0公顷、标准粮食产能9532.2公斤,并在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挂钩,确认信息编号为370000202304539811,做到了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
五、集体土地程序履行情况
本批次申请用地中,总计面积7.7990公顷,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手续,拟使用用途为工业用地。
地块1占用蒙阴街道莫家庄村土地,拟用于蒙阴县飞达矿山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高效智能钻机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莫家庄村已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办理农转用事项,会议纪要及村务公开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经核实该地块未分包到户,莫家庄村已提出用地申请并经蒙阴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已承诺依法做好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使用土地,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保证无信访。
我局已对以上、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经审查,申请用地符合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手续规定,农转用前期程序已依法依规履行到位,已征得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全部承包户及相关权利人同意。
六、已批土地利用情况
蒙阴县前五个年度(不含当年)经省政府批准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377.01公顷。截至本批次申请用地时,前五年度(不含当年)已按省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完成征地面积377.01公顷,占批准用地总面积的100%;根据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结果反映,截至2023年2月,前五年度(不含当年)已按规定完成供地356.64公顷,平均供地率为94.60%,符合鲁政办字〔2019〕170号文件规定要求。
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目录和《限制性用地目录》、《禁止性用地目录》,本批次拟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拟采取集体土地使用方式供应。
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落实情况
本批次申请用地中,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面积7.7990公顷需要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其中14等别(14元/平方米)7.7990公顷、共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金额为109.1860万元,蒙阴县人民政府已全额备齐待缴,承诺在收到缴费通知书15日内按有关规定足额缴入国库。
八、违法用地和信访情况
经审查,本批次申请用地不涉及信访问题。
经审查,本批次申请用地不存在违法用地问题。
综上所述,蒙阴县2023年第4批次集体建设项目申请用地情况真实,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我局对未发生变化的情形已进行核实,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请予审查。
九、现场踏勘情况
蒙阴县2023年第4批次集体建设用地包含1个地块,总面积7.7990公顷。2023年3月6日,我局组织耕保科、用途管制科和国土所等科室单位对蒙阴县2023年第4批次集体建设用地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形成踏勘报告如下:
地块1面积7.7990公顷,其中农用地7.7990公顷。经实地踏勘,该宗地现状地物原为村民种植的农作物、杨树等,与勘测定界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地类一致。现场不存在高压线、地下光缆或依据有关规定应当避让的其他设施。该地块不存在违法占地行为。
经我局核实,以上地块均不与我县历史增减挂钩项目区、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区重叠,不与历史征地范围和农用地转用范围重叠。
十、结论性审查意见
综上所述,蒙阴县2023年第4批次集体建设用地报批材料齐全、申报内容真实,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拟同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请予以审查。
联系人:尚海龙 0539-4812416
蒙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