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蒙阴县2023年第2批次集体建设用地的编制说明
蒙阴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蒙阴县2023年第2批次集体建设用地的编制说明
蒙自然资规字〔2023〕6号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用地审批权行使做好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14号),蒙阴县2023年第2批次集体建设用地应呈报市政府审批。经蒙阴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要求拟定本批次,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建设用地报批的前期工作,现将该批次的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建设用地基本情况
本批次建设用地申请总面积为6.1813公顷,其中,农用地6.1575公顷(其中耕地5.3405公顷,含水田0公顷;可调整地类0公顷),未利用地0.0238公顷。
根据城市规划,本批次申请用地共1宗,拟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1宗、面积6.1813公顷(新增用地6.1813公顷)拟开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本批次申请用地不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海洋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及风景名胜区。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海域、林地和湿地。不涉及占用国有林场、国有苗圃。
蒙阴县自然资源局已经于2023年1月4日通过污染地块信息系统查询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经查询,本次农转用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为良好,不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
二、申请用地现状
依据《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等规定,山东精益测绘有限公司对本批次申请用地情况进行了实地勘测,形成的成果资料符合规定要求。
本批次申请用地共涉及蒙阴县常路镇1个镇山泉官庄村1个村,共1宗地,其中:1宗地已登记发证,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没有争议。
经与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套合,项目申请用地范围内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现状情况为:总面积6.1813公顷,其中,农用地6.1230公顷(耕地5.3143公顷,含水田0公顷;可调整地类0公顷),建设用地0.0583公顷。与该项目实际申请用地情况不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成果中建设用地0.0583公顷因无合法来源,按相关建设用地按照违法用地发生前一年的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报批,涉及农用地0.0345公顷(其中耕地0.0262公顷,含水田0公顷;可调整地类0公顷),未利用地0.0238公顷,具体情况是:1.地块1,建设用地面积0.0583公顷,按2018年的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报批,涉及农用地0.0345公顷(其中耕地0.0262公顷,含水田0公顷,可调整地类0公顷),未利用地0.0238公顷。
综上,该项目实际申请用地情况为:总面积为6.1813公顷,其中,农用地6.1575公顷(其中耕地5.3405公顷,含水田0公顷;可调整地类0公顷),未利用地0.0238公顷、。
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6.1813公顷,其中:农用地6.1575公顷(耕地5.3405公顷,含水田0公顷;可调整地类0公顷),未利用地0.0238公顷,地类和面积准确。
三、农用地转用情况
本批次申请将农用地6.1575公顷(耕地5.3405顷),未利用地0.023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其中,蒙阴县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6.1575公顷(耕地5.3405公顷),未利用地0.0238公顷。
本批次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本批次用地中,地块1符合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蒙阴县常路镇等四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局部调整方案的批复(临自然资规字〔2022〕97号)。
本批次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位于各级自然保护区。本批次用地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本批次所在蒙阴县人民政府确保批次项目布局和规模将统筹纳入规划期至2035年的蒙阴县国土空间规划。
本批次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计划管理规定。申请用地中涉及6.1813公顷(农用地6.1575公顷)需转为建设用地,拟安排使用临沂市以本年度存量土地处置规模为基础核定的计划指标。
四、补充耕地情况
该项目需补充现状耕地数量5.3405公顷(不占用水田),标准粮食产能**公斤,不涉及可调整地类,共需补充耕地数量5.3405公顷(不占用水田)、标准粮食产能**公斤。
该批次补充耕地任务已完成,补充耕地数量5.3405公顷、水田规模0公顷、标准粮食产能**公斤,并在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挂钩,确认信息编号为**,做到了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
五、集体土地程序履行情况
本批次申请用地中,总计面积6.1813公顷,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手续,拟使用用途为物流仓储用地。
地块1占用常路镇山泉官庄村土地,拟用于蒙阴城投双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蒙阴县综合物流园一期项目建设,用途为物流仓储用地。山泉官庄村已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办理农转用事项,会议纪要及村务公开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土地承包户、经营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共24人全部签订补偿协议。山泉官庄村已提出用地申请并经常路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已承诺依法做好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使用土地,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保证无信访。
我局已对以上材料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经审查,申请用地符合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手续规定,农转用前期程序已依法依规履行到位,已征得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全部承包户及相关权利人同意。
六、已批土地利用情况
蒙阴县前五个年度(不含当年)经省政府批准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377.01公顷。截至本批次申请用地时,前五年度(不含当年)已按省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完成征地面积377.01公顷,占批准用地总面积的100%;根据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结果反映,截至2023年1月,前五年度(不含当年)已按规定完成供地356.64公顷,平均供地率为94.60%,符合鲁政办字〔2019〕170号文件规定要求。
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目录和《限制性用地目录》、《禁止性用地目录》,本批次拟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拟采取集体土地使用方式供应。
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落实情况
本批次申请用地中,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面积6.1813公顷需要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其中14等别(14元/平方米)6.1813公顷、共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金额为86.5382万元,蒙阴县人民政府已全额备齐待缴,承诺在收到缴费通知书15日内按有关规定足额缴入国库。
八、违法用地和信访情况
经审查,本批次申请用地不涉及信访问题。
经我局审查,本批次申请用地不存在违法用地问题。
综上所述,蒙阴县2023年第2批次集体建设项目申请用地情况真实,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我局对未发生变化的情形已进行核实,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请予审查。
九、现场踏勘情况
蒙阴县2023年第2批次集体建设用地包含1个地块,总面积6.1813公顷。2023年1月16日,我局组织耕保科、用途管制科和国土所等科室单位对蒙阴县2023年第2批次集体建设用地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形成踏勘报告如下:
地块1面积6.1813公顷,其中农用地6.1575公顷。经实地踏勘,该宗地现状地物为村民种植的农作物、农村道路、裸地等,与勘测定界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地类一致。现场不存在高压线、地下光缆或依据有关规定应当避让的其他设施。该地块不存在违法占地行为。
经我局核实,以上地块均不与我县历史增减挂钩项目区、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区重叠,不与历史征地范围和农用地转用范围重叠。
十、结论性审查意见
综上所述,蒙阴县2023年第2批次集体建设用地报批材料齐全、申报内容真实,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拟同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请予以审查。
联系人:尚海龙 0539-4812416
蒙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