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水利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蒙阴县水利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蒙水〔2021〕63号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水利部门关心支持下,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 年工作要点》(蒙法委〔2021〕2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深化合法性审查改革,强化水利行业监管,不断提升依法治水管水兴水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水利行业法治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蒙阴县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蒙法委〔2021〕1 号)要求,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局主要负责人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安排水利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保证各项水利法治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二)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查改革。制定《蒙阴县水利局关于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1名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人、1名专职联络员,确定局政策法规科为合法性审查机构,建立健全由局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协助、业务科室共同参与的协调推进机制,优化纵向分工,强化横向协作,确保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坚持将合法性审查作为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等必经程序,健全完善合法性审查分工责任制、档案管理制、顾问会审制等制度,规范优化审查件的交办、审核、签发、归档等流程,进一步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三)持续强化水利行业监管。结合河湖长清“四乱”专项行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小型水库安全运行检查等活动,加强与综合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协作。通过明察暗访、视频监控、无人机航拍等方式,重点对河道非法采砂、河库乱堆乱放乱建乱排问题等事项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构建“河湖长巡河湖、河湖管员护河湖、部门联合治河湖、代表委员督河湖”常态化管护机制。今年以来,河湖长巡河湖3.18万次,发现解决643个问题,清理清运垃圾2814吨,有力打击了非法取用水、非法采砂行为,有效整治了涉河湖违法建筑、乱占等问题。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普法宣传”、“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日为有力抓手,全力开展水法宣传,共悬挂宣传图、条幅30余个,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宣传报刊200余份,努力营造全社会依法管水护水惜水的良好氛围。借助灯塔党建在线、学习强国、沂蒙普法等学习平台,抓好干部职工普法教育,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及事业职称中级以上人员80人参加普法考法,局属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新安全生产法》培训,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民法典、水事法律法规等,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专业力量不足。干部职工法治专项教育培训不够,法律专业知识理解不深、把握不准,培训还不够到位,缺少合法性审查专业人员,审查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二是监管力度不强。因执法人员、执法设备划归有关部门,致使出现监管方式、监管力度不够的现象。特别是对乡镇涉水项目监管上,还存在薄弱环节。
三是宣传氛围不浓。法治宣传还局限于“世界水日”“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活动,日常宣传力度不够,形式较为单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还需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积极落实法律顾问聘请制度,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法律顾问,有计划招录一定比例本科法学专业人员,进一步充实完善合法性审查队伍。选择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充实到法治建设工作中,结合各自擅长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法治机关建设。
二是提高监管质效。围绕水资源管理、河道采砂、河湖长制等重点工作,规范合法性审查流程,严格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审查的法定程序,对事项的法律政策依据、社会经济效益、社会影响等进行充分论证,进一步提高合法性审查的质量与效率,确保决策合法。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的学法制度。通过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重点强化对新出台的水利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和理解,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水平。同时,围绕水利中心工作,进一步改进宣传方式方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为水利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环境氛围。
蒙阴县水利局
2021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