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水利局关于增加蒙阴县东汶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职责的请示

蒙阴县水利局

关于增加蒙阴县东汶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职责的请示

蒙水〔2021〕57号


县人民政府:

为加强和规范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2021年2月26日,蒙阴县人民政府以蒙政字〔2021〕4号文批准成立了“蒙阴县东汶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明确了建设管理办公室管理职能、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及机构设置等内容,具体负责蒙阴县东汶河治理工程的实施工作。

根据《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结合《临沂市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山水办发〔2021〕6号)第五条规定:“各县人民政府根据《实施方案》,制定项目推进计划,组织县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统一招标、统一实施。”的要求,现申请增加“蒙阴县东汶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管理职责,同时承担蒙阴县东汶河水系治理及饮用水水源保护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相关工作事宜。

当否,请批示。


蒙阴县水利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