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水利局关于加强水利工程水域安全管理切实做好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

蒙阴县水利局

关于加强水利工程水域安全管理切实做好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

蒙水〔2016〕28号


各乡镇(街道)水利服务中心,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活动办公室,云蒙湖生态区规划建设办公室,中型水库管理所,东汶河管理处、各项目法人单位:

目前已进入主汛期,各类水库、塘坝、河道,拦河闸等水利工程蓄水增多,又面临高温季节和暑假,溺水事故进入易发期。六月份以来,全省发生多起中小学生和未成年溺水伤亡事故,根据市委书记林峰海作出的重要批示:“要求各有关单位就暑期学生及未成年人安全进一步作出安排,尽最大努力防止发生伤亡”和市水利局下发的《关于加强水利工程水域安全管理做好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的紧急通知》(临水安〔2016〕2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水利工程水域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杜绝溺水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各乡镇(街区)水利部门、水管单位、项目法人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各类水利工程水域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增强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各类水利工程水域安全管理,防止和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应对办法,查找薄弱环节和漏洞,加强对辖区内水利工程水域安全管理,确保防溺水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和教育部门、宣传部门的沟通,通过和家长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指导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做好学生的安全监管和教育,防止溺水事故发生,各乡镇(街区)水利部门、水管单位、项目法人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宣传游泳安全和溺水知识,增强群众的防溺水安全意识,特别要增强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责任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与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的浓厚氛围。

二、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要切实加强辖区内学校周边、学生上学放学途径、经常戏水游泳的水库、塘坝、涵闸、蓄水池、农用大井、水坑、在建水利设施等水域的安全管理。对境内所有水库、河道、塘坝等易发溺水水域、地段,安排属地责任单位进行彻底摸底排查,检查危险水域的警示标牌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通过排查摸底,及时在危险水域设置或增补安全警示标牌,消除可能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特别是要明确乡镇所属区域小水库、河道、塘坝的监管责任,在事故多发水域要增设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巡逻看护。

三、加强巡查防范工作

对自然形成的游泳集中水域,以及主要钓鱼地段,要组织人员加强安全管理和日常水域巡查,制止中小学生在危险水域游泳或者钓鱼,努力制止溺水事故的发生。要结合汛期防汛工程巡查检查,对易发溺水事故的隐患和危险区巡查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告知并督促有关水利工程权属主体进行处理;要充分发挥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对监控内发现有游泳的迹象的青少年儿童,及时劝阻和制止;要切实加强防溺水事故应急救助知识的学习,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消除、及时施救。


蒙阴县水利局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