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蒙阴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蒙交字〔2018〕3号


各处、站、所、机关各科室:

《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已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蒙阴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恶劣天气应急预案


为全面提高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应对恶劣天气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在台风、暴雨、暴雪、冰冻、大雾、冰雹、沙尘暴等恶劣天气(以下统称恶劣天气)下应急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轻恶劣天气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调一致。各单位要落实责任,互相配合,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恶劣天气的应急工作。要以科技为先导,依靠科技手段,全面提高恶劣天气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预警、响应和处置。加强与其他部门协同合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恶劣天气下应急联动处置机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恶劣天气,指寒潮、低温、大风、冰雹、霜冻、大雪、大雾、强对流等,同时包括其次生、衍生的恶劣天气。

本预案适用于上级下达任务指令或县气象部门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后,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针对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安全科、办公室、财审科、人事科、运输管理科、交通战备科、法规科、海事所、养护科、路政科、工会及各交通运输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科,分管安全工作的班子成员兼任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局安全科科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统称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恶劣天气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及救灾等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指导开展恶劣天气的应急救援工作。

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统称应急办公室)

主要负责传达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恶劣天气救援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各单位研究会商恶劣天气发展趋势;对恶劣天气造成的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适时对恶劣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预防预警机制

1、应急办公室根据恶劣天气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的恶劣天气,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并上报市局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县政府办公室。

2、领导小组对恶劣天气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应及时发布启动预警命令。

3、局属相关单位应按照恶劣天气预警信号,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

4、应急办公室应及时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确保本预案的顺利实施。

5、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恶劣天气应急响应按照恶劣天气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因素,原则上分为Ⅳ级(一般级)响应、Ⅲ级(较大级)响应、Ⅱ级(重大级)响应和Ⅰ级(特别重大级)响应四个等级。

五、应急响应

恶劣天气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协调、指挥各相关单位和专业应急队伍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一)应急响应措施

Ⅳ级(一般级)响应

一般恶劣天气发生后,积极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

Ⅲ级(较大级)响应

较大恶劣天气发生后,立即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恶劣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

Ⅱ级(重大级)响应

重大恶劣天气发生后,领导小组迅速宣布进入重大级响应,立即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上报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

Ⅰ级(特别重大级)响应

特大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宣布进入特大级响应,全系统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情况上报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

(二)应急处置措施

1、对客运、危险品车辆实行临时性管制措施

(1)汽车站停止发车。期间实行两个集中:所有客运车辆就地集中,所有驾驶员就地集中,由客运企业统一组织待命。

(2)汽车站做好对旅客的宣传解释工作,保证旅客疏散有条不紊;汽车站对滞留的旅客实行24小时开放,确保供水、供电、供暖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应保持饮食供应;同时和治安、卫生部门积极配合,采取“防火、防盗、防抢”及“防疫病”等措施,确保治安、卫生安全;

(3)所有客运、货运企业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传达上级的有关决定,加强与气象、公路、交警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道路通行情况;

(4)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全部停运。

为保障蔬菜、鲜果、肉类等重要物质的运输,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应加强安全设施的配备,规范操作,确保运输安全。

2、农村公路管理方面,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对农村公路桥面结冰路段采取铺撒防滑沙或工业盐处理;

(2)对危桥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一是派人值守和巡查,加强对过往车辆限载、限高、限宽的安全管理及监督;二是对护栏缺失部分,派人驻守并增加警示标志。

3、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方面,采取应对措施: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所有建筑施工作业一律停止,并对工程特殊重点部位进行处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4、信息共享和处理

恶劣天气的检测、预警、灾情报告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实现信息共享。

恶劣天气信息的报送,应当快速、准确、详细,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暂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时间了解情况,及时补报详情。

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当对灾害现场的安全及时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公众参与时,应当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6、应急通信方式

各单位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辅助通信方式和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及时向应急办公室上报备案。

7、新闻发布

要按恶劣天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有关规定,将恶劣天气及其次生灾害检测预警、恶劣天气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及时通过广播电视向社会公布。

8、应急终止

由发布预案启动指令的恶劣天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恶劣天气发展趋势信息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终止时,应当及时向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报告。

六、监督管理

1、宣传、培训和演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媒体作用,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恶劣天气预警信号及恶劣天气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相关知识以及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

领导小组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习。

2、奖励与责任

对在防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同时对在防灾、救灾工作中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在应急处置中指挥严重失误、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相应处分。

七、其他

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由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修订和完善。

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恶劣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恶劣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爱东

副组长:公海涛 段海军 王吉水 刘洪江

成   员:王法俊 王桂花 张吉富 于汉营 李丰军

             牛曲民 伊廷芝 孔令瑞 孙红霞 宋立华

             孙迪举 李凤燕 刘运忠 石华峰 陆军保

             王海云 冯 斌 蒋春峰 薛文汝 刘玉景

             宋 涛 赵武宣 秦 刚 公维波 丁永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科,王吉水兼任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伊廷芝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系电话:0539-4271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