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主题:蒙阴县税务局郭一民同志访谈

直播时间:2023-05-18

访谈嘉宾:

访谈摘要:​县政府网站:各位网友朋友大家好,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国家税务总局蒙阴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郭一民,郭局长您好!郭一民:主持人好,各位网友朋友们好,非常高兴通过《政务访谈》栏目与大家交流。1.县政府网站:居民医保一直是群众关心的热点,今年的居民医保待遇享受等待期和往年相比有什么变化吗?郭一民:居民在今年的集中缴费期结束后(即2023年2月28日以后)参保缴费,会有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含缴费当月)。...

访谈介绍

县政府网站:各位网友朋友大家好,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国家税务总局蒙阴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郭一民,郭局长您好!


郭一民:主持人好,各位网友朋友们好,非常高兴通过《政务访谈》栏目与大家交流。

1.县政府网站:居民医保一直是群众关心的热点,今年的居民医保待遇享受等待期和往年相比有什么变化吗?

郭一民:居民在今年的集中缴费期结束后(即2023年228日以后)参保缴费会有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含缴费当月)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不予报销,自等待期结束后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县政府网站:郭局长,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以重复参加居民医保吗?

郭一民:不可以。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同一参保人在同一时间段内不允许重复参加同一制度或不同制度的基本医疗保险。

3.县政府网站: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人的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业务,可以通过什么方式咨询?

郭一民: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等业务仍由人社、医保部门负责办理,缴费人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12333服务热线咨询;缴费人在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12366服务热线咨询。

4.县政府网站:某纳税人1月在办税服务厅代开2000元的发票,由于超过按次纳税500元的起征点,按照3%征收率缴纳了税款,代开了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已交给客户。请问是否能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发票?

郭一民: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第四条规定,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因此,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多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予以退还,在上述政策文件发布前已代开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无需追回。

5.县政府网站:某纳税人经营一家服务公司,请问最近出台的加计抵减政策中,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请问这两项政策中的生活服务怎么定义?应该怎么选择适用不同的加计抵减政策?

郭一民:两项政策中的生活服务定义一致。《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规定,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如果公司上年度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已超过50%,则可以按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比例为10%的加计抵减政策;如果公司上年度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未超过50%,但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则可以按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比例为5%的加计抵减政策。

6.县政府网站:2023年第二季度山东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还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郭一民: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暨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三批)的通知》(鲁政发〔2023〕4号)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3年二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7.县政府网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郭一民:为做好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申报工作,税务部门已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系统进行了升级,并已正式开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请广大纳税人于2023年5月31日前进行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8.县政府网站:企业在预缴时多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在汇算清缴时候进行退税吗?

郭一民: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避免占压纳税人资金,自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起,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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