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财政资源统筹方面
关于部分单位银行账户未及时注销问题。已重新修订《蒙阴县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要求单位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开设、撤销账户,目前县第二实验小学食堂账户已撤销,县公安局涉案暂存款专户正在撤销中。关于部分单位年初部门预算编报不实267.14万元、决算编报不实319.55万元问题。今后年度预算编制中,严格预算编制要求,细化预算编制程度,进一步完善2025年部门决算编制审核工作,指导预算单位规范编制部门决算。关于部分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部分记账凭证未附原始资料问题。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与学习,规范账务处理流程,严格按照《财政总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
(二)预算刚性约束改革推进方面
关于连续结转两年资金未收回106.91万元问题。该结转资金已全部收回统筹使用,今后将严格落实结余结转资金清理要求,对符合收回条件的资金及时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关于未按规定时间拨付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笔转移支付资金拨付到单位的时间超过30天问题。今后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拨付时限和条件,确保符合规定的资金及时拨付。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18个预算项目执行率低于50%,财政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问题。今后加强对项目预算执行率的管理和监督,使财政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关于公务卡使用率不高问题。督促预算单位尽快建立公务卡使用有关制度,进一步推行公务卡结算。
(三)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方面
关于专项资金项目进展缓慢问题。县生态环境局将督促企业实施项目,或对有项目需求的其他企业,统筹谋划新项目替代。关于专项资金拨付缓慢,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应拨未拨问题。县生态环境局将积极对接县财政局,争取保障资金,加强与企业沟通,争取企业理解。关于2024年省级工业转型发展资金应拨未拨问题。资金目前已全部拨付完毕,今后加强对预算资金拨付的管理,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关于部分单位《县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指标值填写不规范问题。审计期间,县农业农村局已重新填报了相关指标。
(四)财政基础管理方面
关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与决算草案在部分口径、范围等方面不够衔接问题。口径范围不一致的及时向上级反馈,争取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保持数据一致。
(五)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方面
关于资产信息登记不全面,部分单位资产未及时登记问题。审计期间相关单位已补充录入。关于部分单位房屋出租未报县财政部门审批问题。审计期间相关单位已向财政部门提交了资料。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及非税收入征管方面
关于县市场监管局预算项目库未实现定期更新和滚动管理问题。今后严格按照要求提前谋划、储备和管理项目库,并报县财政局批准。关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垃圾处理费收取力度不够。已对家多福超市收取垃圾处理费1200元,望江南餐饮收取垃圾处理费1200元,今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到应收尽收。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等编制方面
关于县市场监管局预算编制不真实、不完整问题。今后严格按照要求在年度末根据下一年度预期房租收入做收入概算,确保预算编制科学、完整。关于县市场监管局未合理参考往年实际编制预算,超时追加预算问题。今后在编制预算时,合理参考往年实际编制预算,不断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关于县市场监管局未按批复的预算科目列支544.30万元问题。今后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关于县市场监管局无预算支出1.92万元问题。今后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关于县市场监管局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未实行政府采购问题。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县农业农村局和县民政局公务接待未定点问题。今后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定点制度,安排在符合规定的酒店、食堂等接待场所。关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长期租用车辆问题。今后将坚决落实“一事一租、一日一租”规定,形成全过程监督闭环,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资源高效利用。关于县民政局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今后将建立公务用车登记台账,对每次用车事由、时间、里程等进行详细记录。关于县民政局决算草案编报不真实问题。今后将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在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工作时,相关差异在年度损益调整表予以体现。
(三)参与分配重点专项资金方面
关于县市场监管局应发放未发放知识产权保护资金问题。正在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尽快拨付到位。关于县民政局养老机构补贴发放工作监管不到位问题。督促养老机构及时对照资金拨付人员名单与在院名单进行核对,动态更新在院人员名单,对已去世不应享受补贴的22人,涉及的补贴金19022元,审计期间已上缴财政;对应享受补贴未享受到位的235人,审计期间已补发到位。关于县民政局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不合规问题。审计期间不合规补贴资金已全部收回。关于县民政局高龄补贴发放不合规问题。已将发放不合规的高龄补贴全部收回。关于县民政局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供养金电价补贴等发放不合规问题。已将发放不合规的分散特困供养金及电价补贴等全部收回。关于县民政局应发放未发放养老服务发展资金问题。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确保相关资金能够及时支付。
(四)部门内部控制管理及风险防控方面
关于县市场监管局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今后及时与财政部门和财务软件工程师沟通,定期核对账目,确保会计记录准确。关于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县民政局议事决策制度内容不完善问题。重新研究,修订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关于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县民政局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今后严格规范出差、公务接待程序,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关于县农业农村局“三公”经费支出未严格履行签字审批手续问题。今后严格履行签字审批流程。关于县农业农村局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今后加强对合同订立的管理,严格规范合同签订。关于县农业农村局项目未按期完工问题。签定工期保证书,承诺项目于2025年10月31日前完工。关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分财务制度制定不规范问题。重新梳理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目前正在进行内部控制体系完善更新。关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档案未归口管理问题。邀请专家开展专题培训,严把案卷质量与封装标准,明确职责并加强日常巡查。关于县民政局未按合同约定付款问题。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及时上报用款计划,与相关企业沟通协商,完善工程款支付方式。
(五)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关于县农业农村局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已补记了固定资产账,并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模块。
三、正在整改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尚有部分问题正在整改。对此,审计机关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认真听取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实事求是分析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有些问题的整改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在较长时间内持续推进;有些问题的整改需要与主管部门沟通,在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下进行;有些属于管理机制不够统筹协调问题,需要部门之间加强衔接推进整改。
对以上问题,后续整改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分类制定措施。有关部门单位加强系统梳理、分析研判,根据问题类型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内控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强化协同配合。对原因复杂、涉及利益群体多、整改需要较长时间的问题,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强化协作贯通,合力推动,持续整改。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审计机关加强跟踪检查,压实各级各部门整改主体责任,督促责任单位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