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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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全县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多次研究审计整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按照县人大常委会《蒙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要求,认真落实《临沂市审计整改约谈办法(试行)》,加强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县政府把审计整改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落实《临沂市审计整改约谈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被审计单位是整改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求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审计整改方案,对照审计整改清单,逐项整改,按时提交审计整改报告。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总体看,今年的审计整改工作持续推进,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进展顺利审计整改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1.一般公共预算方面

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不规范问题,今后严格依照政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规范核定收益;预算编制不细化问题,今后将按照上级要求细化预算编制;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问题,今后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对预算执行进度慢的项目,必要时适当核减下年相关部门预算;单位指标结余结转2年以上未收回问题,已按规定收回;非税收入未上缴国库问题,已于2024年7月31日上缴国库;年初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部分单位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编制范围问题,今后严格按规定全面编制预算;公务卡使用率不高问题,积极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推进转变现金消费观念直至全部替代现金结算;政府采购流程不规范问题,今后严格按照规定,规范采购流程;财政贴息贷款购置设备闲置未用问题,计划于11月初该设备投入使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

政府性基金收缴不规范问题,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照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做好基金项目收支管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建设项目实施缓慢问题,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完成项目建设;违规发放库区移民补贴问题,已收回违规发放的库区移民补贴。

3.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绩效内容填写不规范问题,审计期间,问题涉及单位已重新填报了相关内容;部分项目绩效指标完成不佳问题,今后将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促进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方面

部分单位欠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问题,已补缴一部分,计划两年内补缴完社保欠费。

5.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决算草案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在部分口径、范围、科目等方面不够衔接问题,今后加强各科室业务沟通,针对相同科目反映的数据认真比对,对口径范围不一致的及时向上级反馈,争取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保持数据一致;单位收支未纳入决算管理问题,今后将加强管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纳入预算管理,应纳入决算的收支纳入决算管理非税收入质量不高,罚没收入占比过高问题,今后切实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认真落实上级减税降费政策,不断调整优化收入质量。

6.新增专项债券方面

建设项目进展缓慢问题,加快建设进度,争取尽快完成。

7.以前年度专项债券已建项目绩效方面

建设项目未完工问题,加快建设进度,争取尽快完工;建设项目工程进度缓慢问题,加快建设进度,争取尽快完成;项目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审计期间已补记相关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8.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因预算编制不科学造成预算数与实际支出数有差距问题,今后将依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合理编制预算预算绩效目标未完成问题,今后预算执行中按照绩效目标严格执行未按批复的预算科目支问题,今后将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科目支出将非所属预算单位的费用纳入预算问题,今后严格按照规定确定预算范围;超预算支出问题无预算支出问题,今后严格按照预算支出,杜绝超预算无预算支出,公务接待未严格执行“一次一结”制度问题,今后严格执行“一次一结”制度;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问题,今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专项资金项目未按期开工建设问题,该项目已挂网,计划十月中旬招投标账外负债问题,已补记入账未实行政府采购和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情况问题,今后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政府采购大额资金支出未经集体决策问题,今后大额资金支出严格执行集体决策;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加强会计业务学习,规范处理账务账务处理不及时问题,在审计期间进行了记账处理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问题,今后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凭证不予下账未严格履行签字审批手续问题,今后严格履行签字审批手续组织培训未与第三方签订收费合同问题,树立合同意识,今后组织培训将与第三方签订收费合同,约定收费具体缴纳方式及分配方法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补齐合同内容,今后完整、规范签订车辆租赁合同;购置设备未记入固定资产账问题,已补记固定资产账

三、正在整改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尚有部分问题正在整改。对此,审计机关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认真听取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实事求是分析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有些问题的整改需要与主管部门沟通,在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下进行。如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与决算草案在部分口径、范围、科目等方面不够衔接问题。相关口径、范围、科目等是由上级财政部门以培训课件的形式确定,多年沿袭下来的,整改需要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自上而下进行整改。

)有些属于管理机制不够统筹协调问题,需要部门之间加强衔接推进整改。如部分项目推进缓慢、经费紧缺与资金闲置并存,专项资金难以充分有效利用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相关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与信息沟通不及时,导致项目审批与资金分配存在脱节现象,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信息共享,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有效使用,在规范管理中加以改进。

对以上问题,后续整改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分类制定措施。有关部门单位加强系统梳理、分析研判,根据问题类型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内控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强化协同配合。对原因复杂、涉及利益群体多、整改需要较长时间的问题,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强化协作贯通,合力推动,持续整改。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审计机关加强跟踪检查,压实各级各部门整改主体责任,督促责任单位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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