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公示(蒙自然资规示〔2019〕8号,1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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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然资规20198号,1宗)

一、成交公示

宗地

编号

土地

座落

出让面积(㎡)

土地

用途

出让年

限(年)

土地使用综合条件

成交价(万元)

得单位

蒙阴[2019]-23

古城路以南、兴蒙路以北、文化路(规划)以东、蒙山路以西。

27857

商住用地

商业40、住宅70

一、规划条件。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2.7(除非经营性全地下之外的所有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之比,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10%);建筑 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5%

二、其他条件。一是土地竞得单位(人)须与蒙阴县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签订《安置房还建协议》后,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二是土地竞得单位(人)须按照本地块的配建安置房条件和标准,做好安置房配建。

12536

蒙阴东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蒙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2019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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