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蒙阴县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浏览次数:

2025年8月蒙阴县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项目类别

定价项目

收费标准

文件依据

定价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是否涉企

定价方式

备注

一、交通运输









1.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通行费

普通公路(桥梁):一类客车、货车10-20元/车次;二类客车、货车15-25元/车次;三类客车15-35元/车次,货车20-35元/车次;四类客车15-40元/车次,货车25-40元/车次;五类、六类货车30-60元/车次。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普通路桥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交财〔2019〕68号)

省交通运输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高速公路:通行费标准见文件。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交财〔2021〕3号、《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对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通知》(鲁交财〔2024〕2号)

省交通运输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按照交通运输部交公路明电〔2021〕4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发〔202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发〔2023〕13号文件规定,对安装ETC设备货车实行85折通行费优惠。对通行山东省内高速公路其他ETC客车给予5%通行费折扣优惠,长期执行。

根据鲁交财〔2024〕2号自2024年3月1日起,对行驶我省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政策试行期2年。

2.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客运代理费按客运运费的一定比例向承运人计收:一级站不超过10%,二级站不超过8%,三级及以下级别的客运站不超过6%。车辆安全检查服务费每辆次2元。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鲁交运管〔2020〕24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定价范围为车辆站务收费、旅客站务收费等收费项目

旅客基本服务收费:补票退票费:当次客运班车开车2小时前退票,按票面金额10%计收;开车前2小时内退票,按票面金额20%计收;因旅客原因延误乘车,在当次客运班车发车1小时内按票面金额50%计收,不足1元按1元计;开车1小时后不办理退票。因客运站或承运人责任延误发车或脱班,免收退票费。

3.客运出租车票价、出租车运价及相关服务收费


蒙价办发[2012]33号,蒙价费发[2015]8号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1)出租车运价








①基本租费

起步价为3公里内5元;超过3公里后,每公里1.5元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②回空里程

回空里程为5公里(含5公里)以上的部分加收公里租价50%的回空费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③分段收费

3公里以上,每500米计费(跳表)一次,即前500米计费一次0.8元(不足500米按500米计)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④夜间收费

22时(含22时)至次日6时以内(不含6时),起步价加收1元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4.自然垄断经营及具有公益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详见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临沂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临沂市人民政府令2017年第 28 号),市发展改革委 住建局《关于临沂市城区物业公共服务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临发改价格〔2022〕374号),市发展改革委 城管局 公安局 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临沂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2〕370号),市发展改革委 公安局 交通运输局 市场监管局《关于继续执行我市事故、超限运输车辆停车场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4〕313号)、蒙阴县发改局等4部门《关于明确我县事故、超限运输车辆停车场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蒙发改字〔2022〕2号)《关于公布蒙阴县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蒙发改字[2022]62号)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价格主管部门

政府指导价


5、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529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5〕303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1.拖、吊运载国家规定的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险品和车辆,应在监管相关危险品的政府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收费标准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上浮30%。 2.救援过程中拖车同时开展吊车作业,收取拖车费后,吊车收费按50%计收。

①拖车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A.一类车

基价(拖行10公里以内)350元/车.次;拖行10公里以上,在基价基础上增加10元/公里拖行费,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B.二类车

基价(拖行10公里以内)450元/车.次;拖行10公里以上,在基价基础上增加15元/公里拖行费,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C.三类车

基价(拖行10公里以内)500元/车.次;拖行10公里以上,在基价基础上增加20元/公里拖行费,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D.四类车

基价(拖行10公里以内)600元/车.次;拖行10公里以上,在基价基础上增加25元/公里拖行费,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E.五、六类车

基价(拖行10公里以内)700元/车.次;拖行10公里以上,在基价基础上增加30元/公里拖行费,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②吊车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A.一类车

每车每次400元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B.二类车

每车每次800元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C.三类车

每车每次1200元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D.四类车

每车每次1600元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E.五、六类车

每车每次2500元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F.吊货物

每吨20元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③驳运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A.平板车

一、二类车按拖车标准执行。三类车1100元/车次,四类车1300元/车次,五、六类车1600元/车次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B.更换牵引车头

每车每次1300元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④货物装卸费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A.铲车或叉车

基价300元/车·次;装卸费40元/吨(不足1吨按1吨计)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B.人工

每吨80元(不足1吨按1吨计)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⑤车辆(货物)停车看护费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A.车辆:空车

每车每天不超过30元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B.载有货物车辆(包括货物)

每车每天不超过35元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C.单独货物

每车每天不超过2元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⑥换轮胎

每个50元(每车最高150元)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⑦解刹车

每个50元/轴(每车最高150元)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政府指导价

二、教育

6.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学校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

详见文件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临沂市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全市中小学住宿费等有关政策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2〕281号)

授权市人民政府

教育部门

政府指导价



7、非营利性民办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


山东省发改委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4〕246号),蒙阴县发改局《关于对蒙阴县清华园学校教育收费标准申请的批复》(蒙发改字〔2024〕20号),蒙阴县发改局《关于对蒙阴县蒙山中学教育收费标准申请的批复》(蒙发改字〔2024〕21号)

授权市人民政府

教育部门

政府指导价



8、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

45分钟时长的课时培训基准收费标准核定为:义务教育阶段10人以下班型35元/课时∙人次、10-35人班型24元/课时∙人次、35人以上班型16元/课时∙人次;依法登记的非营利性高中阶段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学科类培训收费标准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执行;上浮幅度均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 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923号)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关于我市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2〕371号)

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教育部门

政府指导价



9、非营利性民办学前教育(包括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详见文件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省财政厅《关于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有关问题通知》(鲁财教〔2018〕29号),省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教育厅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3〕663号),市发展改革委 财政局 教育局 市场监管局《关于落实<山东省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3〕325号)蒙阴县发展和改革局、蒙阴县财政局、蒙阴县教体局、蒙阴县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我县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蒙发改字[2022]61号)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教育部门

政府指导价



10、公办幼儿园托班、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的民办幼儿园托班,以及其他公办和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托育费

详见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 卫生健康委 《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支持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477号),省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教育厅 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3〕663号),省发展改革委 卫生健康委 教育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支持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4〕933号)市发展改革委 财政局 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关于落实<山东省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3〕325号)






三、医疗

11.医疗机构病例资料复印服务费

A4、B5纸每张0.2元,双面复印或复制(含打印等)的按两张计费,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关于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4〕433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

医保部门

政府指导价


四、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

12.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蒙价发[2017]19号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每月每平方米3元



住建部门

政府指导价

储藏室租金免收

13.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

详见文件

《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7号),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明确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临发改价格〔2022〕374号),《关于公布蒙阴县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蒙发改字[2022]62号)


住建部门

政府指导价


五、环境保护

14.医疗废弃物处理收费



授权市人民政府


政府指导价


⑴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

每床每天2.6元,或3.8元/公斤

临沂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市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办字〔2009〕153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医疗固体废物处置收费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03〕118号) 山东省物价局、环保局、卫生厅、财政厅、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5〕67号),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卫生健康委 生态环境局 医疗保障局《关于我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3〕344号)


生态环境部门

政府指导价


⑵一级医院

2.2元/床•日


生态环境部门

政府指导价


⑶门诊部

每月750元


生态环境部门

政府指导价


⑷卫生室(所)

每月45元


生态环境部门

政府指导价


⑸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每公斤3.8元


生态环境部门

政府指导价


15.生活垃圾处理费

详见文件

省物价局《关于城市环境卫生收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鲁价费发〔1998〕38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鲁政办字〔2013〕110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1〕327号),市发展改革委 城管局《关于明确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有关情况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4〕314号)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住建部门

政府指导价


六、文化旅游

16.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

详见文件

山东省发改委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临沂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持续推进我市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工作的通知》(临发改价格函〔2019〕3号),,《关于实施国有景区门票减免优惠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453号)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文化旅游部门

政府指导价


17.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及相关收费

详见文件

山东省发改委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613号)、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继续执行我市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标准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4〕66号)蒙阴县发改局、蒙阴县文旅局《关于明确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蒙发改字〔2024〕22号)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文化旅游部门

政府指导价

放开非居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补办数字电视机顶盒IC卡工本费、新装有线电视一次性建设费

七、养老服务

18.政府运营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

详见文件

山东省发改委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省民政厅、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山东省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民〔2024〕35号)、蒙阴县发改局、蒙阴县民政局《关于蒙阴县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收费标准的通知》(蒙发改字〔2024〕90号)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卫健部门

政府指导价


八、殡葬服务

19.公益性公墓价格及维护管理费

详见文件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7〕19号),临沂市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关于我市殡葬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4〕87号),蒙阴县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关于规范全县殡葬服务收费的通知》(蒙发改字﹝2024﹞36号)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

民政部门

政府指导价

除市属以外的授权各县区管理

九、重要专业服务

20.垄断性交易市场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详见文件

山东省发改委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整合降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3〕21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

国资部门

政府指导价

非公共资源类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放开

21.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收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1〕327号),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02号),市发展改革委 财政局《关于CNG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0〕208号),市发展改革委 财政局《关于继续执行临发改成本〔2020〕208号文件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3〕191号)

授权市人民政府

市场监管部门

政府指导价

社会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的用户自愿委托服务收费

(1)拆装费

20元/只


市场监管部门

政府指导价


(2)更换零部件

按进销差价不超过10%标准执行


市场监管部门

政府指导价


22.公证服务费

详见文件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829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司法部门

政府指导价

中介服务事项

(一)重度残疾人、军烈属、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申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发改价格〔2021〕1081号文件规定的基本公证服务事项,公证服务费用减免比例不低于60%;

(二)与领取抚恤金、工伤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有关的公证事项,证明赡养、抚养、扶养协议的公证事项,公证服务费用减免比例不低于40%;

(三)年龄超过80周岁的自然人首次申请办理遗嘱公证的,免收公证服务费;

(四)办理不超过5000元的小额继承公证的,免收公证服务费;(五)其他应当减免的,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23.司法鉴定服务费

详见文件

山东省发改委 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及山东省司法鉴定政府指导价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058号)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司法部门

政府指导价

仅限与人民群众较为密切的部分法医、物证、交通类司法鉴定收费,中介服务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