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蒙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
2023年度蒙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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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蒙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时间:2023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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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部门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抽查内容 |
事项类别 |
检查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检查部门及实施层级 |
检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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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蒙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
污水处理厂 |
排污许可证要求的自行监督情况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抽查比例为100%;每年抽查1次 |
蒙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第641号)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结果向社会公开。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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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蒙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对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检查 |
对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
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开展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抽查比例为100%;每年抽查1次 |
蒙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建设部令第157号,2015年修订)第五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