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人民政府常路镇常路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蒙征补公告〔2023〕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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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征补公告〔202312

根据蒙阴县人民政府决定,因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工程(蒙阴段)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常路村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蒙阴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常路镇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常路镇常路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工程(蒙阴段)建设,用途为公路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常路镇常路村土地,位于常路村,总面积21.5711公顷,其中:农用地21.1566公顷(耕地8.5086公顷、园地3.7768公顷、林地7.9367公顷、其他农用地0.9345公顷);建设用地0.4145公顷(城镇用地0.0542公顷、住宅用地0.3984公顷、公路用地0.0161公顷、工矿用地0.0217公顷、特殊用地0.1637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蒙阴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级区片,补偿标准为96万元/公顷。

(二)经蒙阴县人民政府研究及与相关权利人共同确定,本次征收涉及建(构)筑物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56号)的规定执行;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1.56万元/亩包干补偿。

(三)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住宅、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按照蒙阴县人民政府制定的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四、安置意见

经与常路村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到常路村村委会账户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保安置。征收土地按照15000/亩标准,在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社会保障补贴485.3498万元。由蒙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常路村村委会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常路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为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3611日起至2023711日止。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结束前书面向蒙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书送至蒙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附件1.农村住宅(或工矿企业)补偿安置方案

2.《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和《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

联系人:尚海龙,联系电话:0539-4812416

 

蒙阴县人民政府

2023611


 

  

附件【01常路村_调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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