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公示(蒙自然资规示〔2019〕6号,1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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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然资规〔20196号,1宗)

一、成交公示

宗地

编号

土地

座落

出让面积(㎡)

土地

用途

出让年

限(年)

土地使用综合条件

成交价(万元)

竞得单位

蒙阴[2019]-19号

新城路以南、文化路以西

41738

商住用地

商业40、住宅70

1、规划条件。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2.7(商住比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5%。

2、本地块中包含安置房建设,竞得单位(人)须按照本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建设,并依据本地块的配建安置房条件和标准,做好安置房配建。

3、竞得单位(人)需先与蒙阴县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签订《安置房还建协议》后,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2538

蒙阴东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蒙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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