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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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水土保持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5.9万元(局机关及0个所属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7万元,主要原因是租赁车辆费用支出以及2015年的车辆修理费用在2016年度支付、上级来人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3.41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0.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租赁车辆费用支出以及2015年的车辆修理费用在2016年度支付。公务接待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上级来人较多。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6年单位无人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水土保持局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6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三引一促接待、上级开展沂蒙山区水土流失调查及测绘以及督导水保项目工程等,共计接待21批次,21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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