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蒙阴县第二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蒙阴县第二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蒙阴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经济开发区,云蒙湖生态区: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根据《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意见》(鲁办发〔2017〕32号)、《临沂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工作方案》(临办发〔2017〕21号)、《蒙阴县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工作方案》(蒙办发〔2017〕15号)要求,按照全面梳理、分类要求、分步推出的原则,分期分批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现就公布蒙阴县第二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目录清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第二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目录清单
《蒙阴县第二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主要内容包括: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事项名称、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行政权力事项(含编码)、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对象等,第二批梳理1个县直部门单位 “零跑腿”事项3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3项;梳理9个县直部门“只跑一次”事项22项,其中行政权力事13项,公共服务事项9项。本通知印发10个工作日内,《清单》分别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编办网站公布。
二、切实履行“零跑腿”和“只跑一次”服务职能
《清单》公布后,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强化服务职能,不得随意终止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着力解决政府提供政务服务不到位、服务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对近期难以实现“零跑腿”和“只跑一次”的事项,要加强分析研究,加快推进流程优化、环节简化、网上运行、部门联办等工作,努力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不跑腿或最多跑一次。
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