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水利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及《蒙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情况和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15年度水利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本报告主要包括公开情况概述、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情况,以及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登记、办理、备案、统计等工作。
(二)健全机制和制度。我局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具体实施措施,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局属各单位,形成了由办公室进行受理、审查、报送、公开等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保密审查、信息送交、主动公开等各项流程,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向了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我局遵循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凡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及时进行了公开,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多元化和时效性。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55条,其中,涉及水利业务公开信息28条,工程招标信息17条;规范性文件10条。参与行风热线回应社会关切5次。
(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为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我局在通过公开栏、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社会活动日等方式主动进行信息公开的同时,充分利用县行风热线平台、12345市民服务热线、水政水资源监督举报电话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最新水利相关法律法规、上级政策,为群众答疑解惑,进一步提升了便民服务水平。同时,我局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民政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费。
六、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5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责任追究等进行了具体规范。在内容上,对事关经济、民生等方面的信息实施重点审查;在程序上,明确了科室初审、局领导审定的运行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出现失密、泄密问题。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公开的及时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的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着重加强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信息内容,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是要不断完善和细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缩短信息发布时间,使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对外发布。三是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联系蒙阴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4271334,通信地址新城路136号,邮编276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