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除审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依法提出申请。
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
(二)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蒙阴县政府网政务信息公开(http://www.mengyin.gov.cn/ysqgklby.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600)上填写电子版的《蒙阴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后提交申请。
2.现场申请。蒙阴县审计局办公室受理申请人的现场或信函书面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咨询电话:0539-4272307)。
(三)《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四)申请的受理
1.受理机构信息
受理机构:蒙阴县审计局
通信地址:蒙阴县蒙山路102号。
电话号码:0539-4272307
(五)申请的答复
1.答复的期限。审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期限内。
2.一般情况的答复。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答复申请人;
(2)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对不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咨询;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进行更改、补充后重新提交申请书的,重新计算答复期限。
3.特殊情况的答复。审计局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将采取书面形式,送达第三方征求意见,并明确答复期限。第三方明确表示同意公开的,可以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第三方未在行政机关要求的期限内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公开。同一申请人向恩阳区政府就同一内容反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审计局局已经答复的,可以不再答复。
4.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蒙阴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中的要求,审计局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
(六)有关说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机关停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蒙阴县审计局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通信地址:蒙阴县蒙山路102号。
邮政编码:276200
联系电话:0539-4272307
三、监督和救济
申请人有证据证明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供的政府信息不准确的,有权要求予以更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无权更正的,将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