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供销社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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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供销社发展史简介

蒙阴县供销合作事业在抗日战争中诞生,在解放战争中得到发展。四十年代初期,为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开展生产自救,支援抗日战争,1942年3月,公方苓、公茂伦、公坤东在坦埠西河南村成立了第一个村级合作社;1947年9月,首次成立“蒙阴县移民合作社”(为县社前身),全县村社发展到157处, 为抗战胜利作出了突出贡献。

1949年3月,成立“蒙阴县合作社推进社”,社址在蒙阴县城大东关牌路首东;1950年春,县推进社改称“山东省蒙阴县供销合作总社”;1951年6月,“蒙阴县供销合作社总社”改称“蒙阴县合作社联合社”;1954年春,县社从大东关迁往西关(现址);1955年,县联社共辖8个区联社(基层社),零售门市部54个。

1958年,供销社、商业局、服务局合并,称商业局,供销社由集体所有制过渡为全民所有制;1961年9月,恢复供销社机构并建立了党组;1964年,县社增设政治处,基层社党支部书记改为政治指导员;1971年3月,供销社、商业局再度合并;1975年7月,供销社、商业局再度分家。

1982年,根据中央要求,供销社实行扩大自主权改革,恢复“三性”建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供销社由全民所有制改革为集体所有制;1983年,县社改称“蒙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1984年召开了第五届社员代表大会,实行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监事会领导成员,下辖12处基层供销社。

1987年,县委下发59号文件《关于深化供销社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理顺三个关系,建立三个体系,改变四个结构,在垛庄供销社开展租赁、承包经营责任制试点。

1992年7月,推行体制改革,成立“蒙阴县供销总公司”,撤销县社党组,设立总公司党委;1996年9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县委批准,将“蒙阴县供销总公司”改名为“蒙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08年10月,恢复事业单位性质,参照公务员管理。

从2003年起,供销社先后有4家直属企业依法破产改制,2家企业整体拆迁安置,妥善解决了大量职工的个人利益问题,较好的维护了系统稳定。

2009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供销社综合改革的若干问题的意见》;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加快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意见》;省、市、县党委政府也先后出台工作意见,供销社综合改革得以大力推进,以构建为农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电子商务平台为重点,以强基固本、加快基层社启动发展为着力点,初步搭建起了规模化、综合性、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供销社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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