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蒙阴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云蒙湖生态区,有关单位:
2018年中秋、国庆即将来临,群众出行、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明显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生产经营、交通运输繁忙,大型集会活动增多,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为切实做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领导部署要求,现就加强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乡镇街区、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9月13日全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中秋和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针对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规律特点,周密研究部署,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站在安全生产第一线、最前沿,关键时刻经得住考验。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广大企业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安全生产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彻底,风险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对发生有人员伤亡事故或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典型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的单位,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在岗职工安全教育,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各乡镇街区、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县“一个重点一个重点治理,一个行业一个行业整治”的要求,扎实开展分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各整治专班要按照总体方案要求,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迅速开展行业整治。要突出抓好旅游、消防、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要加强旅游场所、景区的秩序维护和安全监管,节前对风险区域、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落实有效安全管控措施,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坚决采取封闭、禁用或停止运营等措施。要严格控制景区客流量,强化大型群众性活动等高密度人群的安全管理,严密制定安全管控措施,合理控制、及时疏导密集人流,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要深入分析研判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车流、客流形势,紧盯客车、旅游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突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以及农村山区等重点路段,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防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严防发生长距离、大范围的道路交通拥堵,确保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对景区道路重大隐患未销号的孟良崮景区要坚决落实景区内运载乘客的车辆停止运营的要求,严防事故发生。要加强餐饮娱乐、大型商场超市、宾馆、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检查,严肃查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三、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从即日起到9月底,要按照省市县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督促企业扎实做好风险隐患大排查,对各类风险要逐一落实管控措施;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明确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又无法保证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整改,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并安排专人盯守。要加大对高危行业企业和已责令关闭、停产企业的巡查检查力度,加强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严防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违法违规生产酿成事故。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带班作业制度,严防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执法检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五个当场”、痕迹管理、“一企一册”整改档案管理和挂牌督办等工作制度,坚持做到严格执法、严肃办案。
四、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各乡镇街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及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关键岗位领导到岗带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科学处置。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落实刑事调查、停产整顿、联合惩戒“三项制度”,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间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预警,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和短信、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气象、交通、旅游等信息,督促、指导公众和企业做好安全防范与应对工作。要加大交通运输、旅游、消防等安全知识和初起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除特殊情况及时报送外,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信息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请各乡镇街区和旅游、经信、公安、教体、国土、住建、交通、水利、农业、文广新、安监、市场监管、食药、林业、综合执法、商务、交警、消防等部门于每日下午2:30前将当日安全生产情况在报县委、县政府办公室的同时,报县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4271665。
蒙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