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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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140号)及《山东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高标准做好河湖名录复核、山区河道管理、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校核和规划成果上图工作的通知》(鲁河长办函字〔2023〕7号)要求,蒙阴县建立完善了山区河道名录,并明确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现将蒙阴县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


附件:蒙阴县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名单




蒙阴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6年6月8日


  

附件【2026年蒙阴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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