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三秋”生产专项应急资金使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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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三秋”生产专项应急资金使用方案

为应对持续性阴雨天气对“三秋”生产造成不利影响及规范“三秋”生产专项应急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确保资金精准对接应急需求,高效化解灾害风险,保障三秋生产有序推进,最大限度减少农业生产损失,特制定此方案。

一、资金使用原则

应急优先原则:资金优先保障危及作物收成、生产进度及农户重大利益的紧急事项,降低因持续阴雨天气增加的“三秋”生产成本,最大程度降低群众种粮收益损失,优先解决困难农户“难收、难烘、难储”问题,确保应急响应快速到位。

专款专用原则:资金严格限定于“三秋”生产作物抢收、抢烘应急场景,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严禁用于与应急无关的支出。

精准高效原则:基于实际应急需求分配资金,明确用途与标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资金拨付和使用效率。

二、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专项应急资金总额为35万元,按7个乡镇街区种植玉米面积进行合理分配,其中补助标准:作物烘干补助0.1元/kg,作物抢收补助50元/亩。

三、资金使用方向

针对持续阴雨天气导致机械无法下地作业的困境、粮食无法及时晾晒易发生霉变的问题,专项应急资金支持秋粮抢收、抢烘等相关工作环节,补贴对象为农机作业、烘干服务主体等,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四、保障措施

一是成立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财政、气象等部门参与的三秋应急资金管理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需求审核、用途监管;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与统筹;气象部门负责灾害预警与信息提供,协同推进资金规范使用。二是建立从资金分配、使用到绩效评估的全过程监管机制。通过实地核查作业现场、比对农机作业数据、核实受益对象信息、提供经确认的作业清单、现场影像等方式,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合规、高效。三是建立"三秋"生产专项应急资金发放台账,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支持内容、补助对象、补助金额等,与相关票据一并留存备查。台账信息要求准确、完整、可追溯,为监督检查提供依据。对在资金分配使用过程中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蒙阴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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