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农业农村局蒙阴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蒙阴县农业农村局 蒙阴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5年全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为持续支持我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种植模式,努力提高关键稳产增产技术到位率、覆盖面,稳定提升主要粮食作物单产水平,结合工作要求和生产实际,编制了《2025年全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蒙阴县农业农村局 蒙阴县财政局
2025年6月10日
2025年全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
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力发展水肥一体化促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的意见》(鲁农种植字〔2025〕3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种植字〔2025〕17号)、《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农种植字〔2025〕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粮食生产、大面积单产提升引领区建设,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围绕玉米、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支持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高产模式、落实增产措施、强化引领带动,促进作物单产水平持续提升。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实施内容
1.支持作物:2025年夏种纯作玉米、秋种小麦两季。每季支持面积根据上级财政资金总量和具体实施面积来确定。
2.支持对象: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且不得与享受本年度实施的玉米小麦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等项目补助的地块重复。优先支持承担2022-2025年度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大面积单产提升引领区建设任务、2025年度轮作任务的规模种植主体。鼓励同一主体玉米、小麦两季连续实施本项目。
3.支持数量:单个规模种植主体单季落实面积原则上要在100亩以上(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我县为玉米小麦规模种植相对分散的山区丘陵区,视情降低面积至50亩以上,防止“拆大户”“垒大户”。结合省、市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要求,集中打造一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方,努力扩大带动效果。
4.支持技术:以水肥一体化技术为重点(优先支持滴灌水肥一体化技术。仅用于灌溉、不用于施肥的设施技术,不视为水肥一体化),着力解决玉米生产前期干旱后期缺肥、小麦生产阶段性干旱高温等制约单产提升的瓶颈问题。
在水源条件较差的山区丘陵区、地势低洼易涝区等不适宜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的区域,要落实集成关键稳产增产技术。(1)玉米,要逐一落实使用包衣良种、推广耐密品种(亩种植密度在当地平均水平基础上再增加500株以上,原则在4300株/亩以上)、单粒精播或应用高性能播种机械播种、使用缓控释肥等全部4项技术;(2)小麦,要逐一落实使用包衣良种、深耕深翻、宽幅精播或应用高性能播种机械播种等全部3项技术。
5.奖补标准:奖补资金继续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逐级下达,并与上年度结转资金统筹使用。
(1)应用水肥一体化地块,单独落实玉米、小麦任意一季的地块,奖补标准原则上200元/亩,单个主体单季享受奖补20万元封顶;承担玉米季项目后,接续承担小麦季项目的,小麦季按照不高于100元/亩标准奖补(县级结合实际确定)、10万元封顶;自行确定起始或封顶面积的据实确定奖补上限。此外,今年夏种时已结合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等相关财政资金支持项目配备了水肥精准调控首部枢纽等基础设施设备的地块,小麦季落实本项目水肥一体化技术的主体,按照不高于100元/亩标准奖补(县级结合工作实际确定)、10万元封顶。
(2)非应用水肥一体化地块,玉米、小麦季奖补标准原则上均为100元/亩,单个主体单季生产面积在50-100亩的据实测算,100亩以上的、单个主体单季享受奖补10万元封顶,自行确定起始或封顶面积的据实确定奖补上限。
(3)采用“先干后补”方式予以奖补。鼓励各地根据关键技术到位、当季作物单产水平等情况,阶梯化设置奖补标准。
二、实施步骤
按照细化方案、申报审核、过程记录、测产核实、资金拨付的程序实施。
一是细化方案。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市里的实施方案要求,统筹考虑县域生产实际、上年项目结余资金、今年财政资金、往年项目实施等情况,编制具体操作方案,精准把握项目建设要求,明确项目实施区域、实施主体、面积规模、关键技术、单产目标等实施条件以及操作程序等。
二是申报审核。按照主体自主申报,择优竞争的方式抓好组织实施。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粮食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申报。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关键技术、单产目标以及是否承担其他单产提升项目等基本信息(附件4)。规定时限内由于主体自身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和乡镇政府要严把种植主体审核关口,审核无误后,将拟承担项目的规模主体名单综合运用互联网、政务公开等渠道,公示不低于5个工作日。信息公开公示时要注重对主体的隐私保护,不得泄露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等关键信息。
三是过程记录。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要与种植主体签订项目承担三方协议书,协议内容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关键技术、单产目标、是否承担其他单产提升项目、工作程序以及各方责任等信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及时了解重点技术到位情况并进行记录,实行“一主体一档案”。种植主体要结合项目实施类型,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留存佐证资料;非水肥一体化技术实施主体还要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以及农资、服务采购等关键环节,留存照片、视频等证明材料。无过程记录、伪造过程记录的主体,不予奖补。
四是加强检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适时开展现场抽查检查,形成抽查台账。通过查看规模种植主体生产档案、田间生产等情况,确定主体是否具备享受奖补资格。如存在弄虚作假等不当行为,取消奖补资格,已发放奖补资金收回县级财政,且3年内不得承担农业农村部门项目;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五是测产核实。作物收获季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提前对所有项目承担主体的生产情况进行踏查了解。为充分掌握单产提升关键技术大面积落地成效,项目单季实施规模在300亩(含)以上的主体,要于作物收获前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专家理论测产报告,该报告将作为补助发放的前置要件,(具体测产办法、测产专家资质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参照有关规定确定后及早告知主体。测产专家资质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农业专业技术职称,测产专家由主体自主选择、测产活动由主体自行组织);其他种植主体要于收获后及时自报告实际亩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后形成主体单产情况台账备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确保按照不低于承担项目主体总量的20%,于作物收获前进行单产情况抽查(含自提交测产报告的主体),并将主体单产情况台账和单产情况抽查结果发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六是资金拨付。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有关核实情况,确定可享受奖补的种植主体名单,综合运用互联网、政务公开等渠道,及时公示主体名称、项目实施面积、落实关键技术及拟获得奖补资金情况(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统一公示模板,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异议的要组织核实,合理诉求及时解决、不合理诉求解释到位。公示及相关处理无异议后,县级财政部门按程序及时拨付奖补资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将相关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为进一步加大资金执行进度,各地要在玉米季完成后,先行拨付当季奖补资金;小麦季结束后,全力以赴加快奖补资金支出。
三、工作要求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项目管理,细化申报条件、承担任务、测产程序、公开公示等要求,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要充分发挥各级专家指导组和农技推广队伍作用,明确单产提升技术路径,指导关键技术落地见效。要总结推广项目实施典型经验,广泛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镇街请于今年6月20日前,将玉米项目附件3、4、5报县农业农村局,11月10日前将玉米单产提升项目工作报告(包括:工作成效、主要做法、下步计划和问题建议等)正式行文报县农业农村局。(今年9月30日前,将小麦项目附件3、4、5报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7月10日前将小麦单产提升项目工作报告正式行文报县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