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防范假借“银龄行动”名义开展商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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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engyinxianmy069/2025-0000222
发布机构:
蒙阴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5-09-23 09:17:41
主题词:
其他
发文字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近期,有机构或个人假借“银龄行动”名义开展商业活动牟利。为防止群众利益受损,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全国老龄委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银龄行动”是以老年人为主体的志愿服务活动。依据《志愿服务条例》,开展“银龄行动”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
二、民政部、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协会从未授权、从未批准、从未同意任何机构或个人以“银龄行动”名义,开展投资返利、销售返佣、加盟返点等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
三、社会公众如发现有不法分子假借“银龄行动”名义从事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违法广告、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请及时向属地有关职能部门投诉、举报、报案。
民政部老龄工作司
中国老龄协会权益保护部
来源:“中国民政”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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