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申报公告
蒙阴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
申报公告
为促进我县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加快乡村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施养殖、加工、休闲进园区计划,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重构和优化升级,蒙阴县拟申报2026年度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符合申报条件并有意向申报渔业项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组织申报工作。
一、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
该项目以水产养殖业现代化发展为目标,坚持统筹谋划、因地制宜,围绕养殖生产基础设施、水产苗种生产、生产服务保障等方面开展建设,注重试点建设内容的关联性和完整性、使项目发挥重大效能。
1、养殖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提升
(1)池塘养殖。开展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和工程化养殖等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开展养殖尾水处理、推动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建设水质监控和环境调控系统。不得在养殖池塘的主养水面开展光伏等影响养殖生产的建设活动
(2)工厂化养殖。开展工厂化养殖车闸(鱼菜共生)陆基圆池等设施养殖模式建设,配备相关机械自动作业装备及水处理设备,搭建物联网系统。
2、水产苗种生产能力提升
开展水产原良种场和苗种场生产设施和装备配套建设、配备精准投喂、智能化增氧、水质监控等设备,升级进排水、屏障、消毒、废弃物和生物垃圾暂存,尾水处理等设施,开展原良种亲本更新和核心亲本保种培育。
1、产业链打造
开展水产品加工、仓储冷链物流、市场品牌打造,延长产业链条,开展生产服务、看护管理等养殖综合服务。
2、信息化管理
结合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开展智能化养殖系统、养殖实时监测系统、环境监测系统、智慧监管系统等建设,加强数据整合共享,提升水产养殖和监管信息化水平
二、实施主体资格及要求
1、实施主体资格。实施主体须具备承担上述建设内容能力,技术能力雄厚、经营水平良好、自筹资金到位、综合实力强。
2、申报的项目实施地必须符合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的要求,依法取得渔业养殖许可证、设施农用地审批、环境评价报告等相关手续,并保证项目建设和生产管理的顺利实施。
3、设计水产苗种提升改造的项目,需要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4、工厂化项目提报要求。建设主体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简介,养殖及经营生产情况(产品、产量、产值、现有规模设备状况等),财务状况等。明确建设地点、建设主体(营业执照);有土地租赁合同(土地证10年以上的土地租赁合同);完成建设项目区的土地、环保等审批手续;完成项目设计、预算、明确项目实施期限。工厂化养殖设计:有总平面图,面积,单体平面、立面、剖面图,设备购置注明放置场所。标明养殖区进排水情况,提供水质检测数据。提供工程量清单(标明工程量及价格),投资估算表;设备清单(参数型号价格),工艺流程图及文字说明(养殖工艺、加工工艺、水处理工艺)
三、支持标准
申报单位根据当地渔业发展实际,合理确定项目,按时报县农业农村局,对最终确定的项目和池塘塘坝提升改造的范围纳入拟申报的《蒙阴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内,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项目资金申请到位后,纳入提升改造的池塘塘坝,给予6000元/亩的财政补助;工厂化渔业养殖项目、水产苗种生产能力提升项目、水产品加工仓储冷链物流项目给予不超过其项目总投资额的30%补助。
四、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实施主体在规定时间内编制提报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2、县渔业发展保护中心对实施主体提报的内容进行收集报县渔业专班,县渔业专班组织相关专家最终确定实施主体和项目。
3、对纳入《蒙阴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项目将在蒙阴县网站进行公示。
五、申报时间节点
请有实施意向的实施主体于2025年9月10日18:00前,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证明手续报县渔业发展保护中心,邮箱:myxyyj@163.com,联系电话0539-4277608。
蒙阴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