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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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

文书编号:蒙审服市场撤字20251

 

蒙阴县野店镇修配厂/公茂林

根据局《调查终结报告、《听证报告》及相关材料公茂林与蒙阴县野店镇修配厂还存在退休金等费用争议,而修配厂的注销限制了公茂林要求修配厂履行义务的权利,影响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蒙阴县野店镇修配厂有存在的必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蒙阴县野店镇修配厂2023年12月14日注销登记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蒙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蒙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蒙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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