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山东川联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浏览次数:

关于销山东川联运输有限公司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在监管中发现,山东川联运输有限公司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条,蒙阴县交通运输局决定给予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及蒙阴县交通运输局函告,我局依法注销山东川联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现予公告

山东川联运输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回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场准入科。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蒙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