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制定蒙阴县农村公共用水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关于召开制定蒙阴县农村公共用水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召开制定蒙阴县农村公共用水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6月5日(星期三)上午9:00
二、听证地点
维也纳大酒店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要点
经研究,拟制定以下方案:
方案一:居民用户按月用水量计算,将居民家庭每月用水量划分为三档,水价逐档递增,按档计收,第一阶梯用水量不超过20(含)立方米,到户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1.80元(基本水价1.7元,水资源税0.1元);第二阶梯用水量20-30(含)立方米,到户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2.65元(基本水价2.55元,水资源税0.1元);第三阶梯用水量为30立方米以上,到户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3.5元(基本水价3.4元,水资源税0.1元)。
非居民用水价格:2.8元/立方米(基本水价2.4元,水资源税0.4元)。
方案二:居民用户按月用水量计算,将居民家庭每月用水量划分为三档,水价逐档递增,按档计收,第一阶梯用水量不超过20(含)立方米,到户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1.90元(基本水价1.8元,水资源税0.1元);第二阶梯用水量20-30(含)立方米,到户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2.8元(基本水价2.7元,水资源税 0.1元);第三阶梯用水量为30立方米以上,到户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3.7元(基本水价3.6元,水资源税0.1元)。
非居民用水价格:2.9元/立方米(基本水价2.5元,税0.4元)。
四、听证人
张宝华 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
孟庆锋 县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璐 县发改局价格管理科科长
陈雯雯 县发改局成本调查监审科科长
王丽 县发改局价格管理科
五、听证会参加人
(一)消费者代表(8名)
薛大葆蒙阴县高都镇东坡村居民
付浩然 蒙阴县岱崮镇坡里村居民
李 洋 蒙阴街道李家保德村居民
薛 斌 山东新银麦啤酒有限公司
崔志鑫 蒙阴县联城镇崔家城子村居民
戚 昊 蒙阴县常路镇大常路村居民
刘元华 垛庄镇海北社区居民
房成兵 垛庄镇红日社区居民
(二)经营者代表(2名)
李 辉 蒙阴城投水务开发有限公司
杜 强 蒙阴众兴水务有限公司
(三)人大、政协、政府部门代表(9名)
张义军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李 冰 蒙阴县政协机关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徐加丽 蒙阴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科员
熊爱霞 县财政局综合科科员
王友方 县水利局农水科
薛振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检查科科长
唐春梅 蒙阴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于昌盛 蒙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信访科负责人
徐继国蒙阴县税务局税政二股一级行政执法员
蒙阴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