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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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并结合林业工作实际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蒙阴县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蒙山路121号;邮编:276200;联系电话:0539-427214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蒙阴县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加大林业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办理公开申请,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各类政务信息43条,临沂市林业局网站发布信息46条,省自然资源厅和国家林草局网站发布信息18条,微信公号“蒙阴林业”发布转发林业及各类政务信息170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相关制度。按照工作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按时更新相关信息,同时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调整,及时更新了机构职能、领导信息、领导班子分工等信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防止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泄露,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4.平台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维护,及时更新相关栏目内容,发布相关政务信息。依托“蒙阴林业”等政务新媒体,配合宣传条幅、明白纸等线下宣传方式,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主动向市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及国家林草局投稿,宣传我县林业建设成效,让更多群众了解林业工作开展情况。

5.监督保障方面。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调整,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强化保密审查、法律审核,严把审查关。专人盯紧靠上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在网上发布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薄弱,一些重要信息未能及时提供给公开人员,导致无法及时公开发布。二是工作按部就班不够主动,接到通知才去做工作,缺乏与县政府政务公开部门的联系。

改进情况: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全体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时主动提报政府信息;同时,督促公开人员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把工作做到前面,加强与县政府政务公开部门的联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县林业局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有效提升。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件,为《关于强化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护林员待遇的建议》,政协委员提案0件。已按期答复办结,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四)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2023年,县林业局立足全县林业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在现有制度基础上,利用政务新媒体的信息传播优势,加大对林业相关政策信息的推广力度,全面提高林业信息的群众知晓率,充分维护群众信息知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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