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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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法》规定,所有病死动物都要按照国家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养殖场户是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不按规定进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农业综合执法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动物检疫部门拒绝对无法说明病死动物去向的养殖场户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严禁随意抛弃病死动物。为了预防动物疫病的传播、保护环境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请广大养殖场户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抛弃死亡畜禽,都可以向发现地村委会、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进行举报,以便及时处置,消除隐患。现在我县共建设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点8处,所有病死畜禽也可就近交到各无害化处理收集点。

病死猪交到无害化处理收集点,还能有一定额度的现金补助。各无害化处理收集点明细如下:

 瑜:15106492456  蒙阴街道上庄村垃圾中转站西

陈文香:13468200318  联城镇八里岭垃圾中转站内

石少臣:13854969721  高都镇大孙官庄山北垃圾中转站西

宋增磊:13869921895  野店镇野店村原垃圾中转站(原大集场)

孙守桂:17560157118  岱崮镇坡里村垃圾中转站内

 杰:13969906936  旧寨乡旧寨村垃圾中转站(新供电所西)

王绪霞:15963328613  垛庄镇界牌医院东邻(原垃圾中转站)

刘元生:15020381499  桃墟镇东陡山村垃圾中转站南

监督电话:4271461,481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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