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气象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服务指南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申请《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之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受理机构:
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气象局
办理条件:
下列建设工程、场所和大型项目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经过设计审核:
1.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
2.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
3.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申请材料: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
2.雷电防护装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
3.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说明。
办理流程:
(一)申请
1、窗口办理:申请人将申请资料送交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3-01)-(3-05)号窗口。
2、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系统进行办理。
(二)受理
不属于本许可范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退回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补正材料齐全,作出受理决定。
(三)审查
做出受理决定后,对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由受理机构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设计图纸进行技术评价(所需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决定
审查不合格的,许可机构出具《防雷设计审查意见书》,申请单位进行设计修改后,按原程序报审。
审查合格,许可机构办结审查手续,颁发《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在施工过程需要变更和修改防雷设计的,必须按原程序申报。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立即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结果送达:
窗口领取、网上下载
咨询方式:
(一)窗口咨询
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汶河北路123号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3-01)-(3-05)号窗口。
(二)电话咨询
蒙阴县气象局0539-4271383
监督投诉渠道:
(一)窗口投诉
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汶河北路123号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3-01)-(3-05)号窗口。
(二)电话投诉
蒙阴县气象局0539-4271383
网上办理:
网址:http://search.shandong.gov.cn/index
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汶河北路123号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综合受理(3-01)-(3-05)号窗口,乘坐K1、K3路公交车六馆一中心东门站下车即到。
办理时间:5 月-9 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8:00;10 月-4 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