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5〕-1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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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2025〕-1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蒙政字〔2025〕89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提报的《关于蒙阴〔2025〕-1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蒙自然资规请字〔2025〕45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对〔2025〕-1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外进行挂牌出让。同意请示中拟定的土地用途、出让年限、土地使用条件和挂牌出让的起始价及竞价取得方式。

〔2025〕-19号地块位于新城路以南,三公路以东,拟出让土地面积40861平方米。

二、你单位要按照挂牌出让方案积极做好宣传,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顺利开展。

三、你单位要按照挂牌出让条件要求,及时与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受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法定程序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蒙阴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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