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蒙阴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蒙政字〔2025〕10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蒙阴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经济开发区,云蒙湖生态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我县农业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总体安排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的对象为全县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工作进度安排。2025-2026年为普查准备阶段,主要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制定普查实施方案,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动员,选聘与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划分普查区、绘图,清查摸底等工作。2027年为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数据审核评估与发布等阶段。2028年为普查资料开发共享和总结表彰阶段。
二、普查组织和实施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扎实做好农业普查组织和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为临时性工作机制,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普查机构,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区域的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村(居)、社区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配合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法聘用符合条件的两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协作配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县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县统计局、县委宣传部、县互联网信息安全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和协调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确权土地面积、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名录以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事项;县公安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农村住户、户籍人口底数事项。其他单位根据需要,及时准确共享部门资料信息。
(三)加强经费保障。本次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管理体制由地方财政负担,要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要充分考虑普查信息化应用需求和“两员”选聘的重要性,足额核定普查经费,特别是“两员”补贴,不得因经费问题影响普查工作开展和数据质量。要做好普查经费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最大化发挥普查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普查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普查。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要依法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确保数据质量。坚持把数据质量放在首位,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培训指导,规范普查流程,确保“全县一盘棋”。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强化全流程监督、全链条核查,依法查处并曝光普查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安全。
(三)创新方式方法。加强现代化调查手段的应用,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推广使用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提升普查工作数字化水平。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深入推动行政记录广泛应用,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推动普查数据共治共享。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宣传策划,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的宣传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解读统计法律法规,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积极参与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蒙阴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蒙阴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蒙阴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刘竹青 副县长
副组长:公维才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二级主任科员
刘成峰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苗 雨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王 春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季振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蒙城派出所所长
公维来 县民政局副局长
郑冬梅 县基层财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庄登龙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相新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县土地整理中心主任
娄树明 县水利局副局长
赵洪飞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焕法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郭隆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大队长
王少臣 县统计局党组成员、县统计调查中心主任
王 萍 县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中华 县互联网信息安全服务中心副主任
薛玉龙 县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
苏纪梅 县统计调查中心副主任
王 振 县融媒体中心副科级干部
仵元甲 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
张明磊 县渔业发展保护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公翠霞 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王少臣、赵洪飞兼任办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