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关于印发《蒙阴2022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蒙阴县农业农村局 蒙阴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蒙阴2022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区:
为切实加强我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研究制定了《蒙阴2022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蒙阴县农业农村局 蒙阴县财政局
2022年8月26日
蒙阴2022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推进蒙阴县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推进工作,完善农业产业链供应链,促进产业和消费“双升级”,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依托我县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优势,重点围绕蜜桃、苹果、红薯、板栗等鲜活农产品,兼顾畜禽等地方优势特色产品,围绕“有序引导、优化布局、精细管理、巩固提升”的目标,合理集中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13个以上,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强化运营管理能力,完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服务网络,为振兴乡村产业、提高农民收入、稳定和保障市场供给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目标
紧紧围绕保供给、减损耗、降成本、强产业、惠民生,聚焦鲜活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坚持“农有、农用、农享”的原则,依托县级以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为“建设主体”)开展设施建设,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建设13个以上仓储保鲜设施,并全部加入全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信息服务平台。坚持建设主体自愿自建,政府以奖代补的方式,助力降损增效,提升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商品化处理能力、稳供保障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健全农产品供应链,增加优质绿色和特色农产品供给,完善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更好满足城乡居民农产品消费需求。
三、重点建设任务
(一)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支持全县从事果蔬、薯类、食用菌等农产品行业的县级以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建设规模适度的分选、预冷、冷藏等设施设备,配备具有通信功能的信息自动采集监测传输设备,实现信息采集监测传输设备与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推动有条件的建设主体建成集种植、产后处理、源头保鲜、产地储藏、市场交易、物流配送等全产业链条,引导市场主体建设或改造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建设以下设施。
1.通风贮藏库。充分利用自然冷源,支持建设主体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2、通用型机械冷库。在我县果品、蔬菜、食用菌、蜂产品等农产品主产乡镇,因地制宜,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机械制冷设备,改建为冷库。
3、节能型气调贮藏库。针对我县是苹果生产大县,相关主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碳分子筛制氮机、中空纤维膜制氮机、乙烯脱除器等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4、其他配套设施设备。根据市场和储运的实际需要,规模较大的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专用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愈伤、检测、干制、包装、移动式皮带输送、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立体式货架。
(二)培育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运营主体。鼓励和支持从事果品、蔬菜、薯类、食用菌、蜂产品等生产的重点龙头企业以及合作社,应用现代管理理念、标准和技术,建设和运营对接产业需求和市场供给的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和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开展低温处理、集中储藏、规模配送等专业化、全程化服务,实现从种到收、产地分拣、源头保鲜、产地储藏、市场交易、物流配送等全产业链条。鼓励引导各类电子商务平台通过联合合作、平台对接、资源共享等市场化方式,推进仓储、运输、分拨、配送等资源集聚,实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精准服务和高效运营。
(三)增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支撑能力。加强与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研发企业、高校以及科研院所等合作与交流,提升本地仓储、保鲜、装卸以及商品化处理等作业效率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骨干作用,通过高频次、市场化、规模化等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活动,探索构建适应跨地域、反季节、大流通和多产融合的市场标准,逐步形成统一规范、符合市场需求、覆盖全产业链的集成技术和业态流程标准体系。
(四)继续推进全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以现有的全县冷藏保鲜设施管理平台为基础,继续开发和完善相关功能,所有2022年度建设的冷藏保鲜设施均需接入本系统,持续开展农产品产地市场信息采集工作,以信息平台为窗口,实现仓储、物流、产销信息高效衔接,促进区域内分散的冷藏保鲜设施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确保相关数据对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
四、工作组织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各乡镇街区人民政府等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指导,提升监督管理能力。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要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推进补助申请受理、资格审核、设施核验、补助公示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必要时聘请有资质的专业第三方组织,对我县冷藏保鲜设施推进工作进行全面的跟进。
(二)严格筛选实施主体。申报主体限定为县级以上家庭农场和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等。三年内未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无不良信用记录,必须首先通过乡镇审核推荐。县农业农村局将邀请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等专家,经常性对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进行技术培训,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标识,争取在建设过程中不出现任何偏差,方便建成后的使用。
(三)加强政策支持。积极与各大银行、信贷机构等沟通交流,利用好普惠金融政策,支持银行、信贷担保等金融机构开发专用信贷产品,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提供优惠贷款、担保等政策,落实好省农担疫情期间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开辟绿色申请通道,简化审批流程,调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积极性,放大中央补贴政策效应。县农业农村局将加强对建设主体的技术指导,保障设施建设顺利进行。对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使用主体,落实好农业用电政策,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四)加强宣传引导。采取组织培训、现场参观、座谈交流等多样化形式,广泛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程政策宣贯活动,充分调动实施主体参与设施建设的积极性;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及时总结推广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先进经验、创新模式,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其带动作用。
(五)动态管理,及时总结。建设动态评估机制,构建统一协调、更新及时、反应迅速、功能完善的实施动态监测系统,适时对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监测、分析和评估。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掌握,能解决的问题当场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做好沟通协调工作。项目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查缺补漏。对建设完成的实施也要持续跟进,确保设施物尽其用。
五、补助标准
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有关要求,采取“双限”适当支持。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六、进度安排
(一)项目申报。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申报包括线下申报和线上申报两部分,各实施主体需撰写项目申报书,于9月20日前将申报书装订成册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线上申报于8月25日正式启动,至9月20日结束。各申报主体需下载,及时开展网上申报工作,蒙阴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县级审核,并开展相应的培训和现场检查工作,确保申报主体的真实性、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并及时反馈审核结果,公示通过审核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建设内容等信息,9月30日前完成设施建设审核公示。各实施主体需按照技术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建设,于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建设,逾期未完成的将取消补贴。2022年11月底前奖补资金全部拨付。
(二)建设管理。设施建设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本方案,及时通知各实施主体参照《山东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技术方案》和《山东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技术规程》要求,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格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进行项目建设,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特别是信息自动采集与传输系统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对建设的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事项须全程留痕。
(三)项目验收。项目建成后由县农业农村、财政等会同相关部门,根据项目建设主体申请,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设施建设的规范性、与申报内容的一致性、与技术方案的符合性等开展验收工作,并于1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验收工作。对验收合格的,及时在全县进行仓储保鲜冷链设施补助发放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由财政部门及时兑付补助资金。对验收不合格和不符合验收要求的设施,取消资金补贴资格。对享受补助的冷藏保鲜设施,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要求,设立专门的标识和编号。
(四)强化监督。建立并落实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管理制度,一要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主体申请行为的信用管理,实行建设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自主承诺,一旦发生问题,取消资金支持;情节严重的,不再安排承担其他农业项目。二要加强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督调度,县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县财政局,根据实施进度及时组织开展现场督查指导,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工程质量评估,促进实施过程全程监管。各实施主体应定期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蒙阴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申请书
蒙阴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申
报
书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蒙阴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申请书 |
|||
项目建设主体名称 |
|
申报设施名称 |
|
项目建设主体法人姓名 |
|
项目建设位置 |
|
建设规模 |
|
投资概算 |
万元 |
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
|
||
项目简介 |
|
||
乡镇政府 审批意见 |
(盖章)
审批人: 年 月 日 |
||
县农业农村局审批意见 |
(盖章)
审批人: 年 月 日 |
||
***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
建设方案
一、合作社(家庭农场)基本情况
合作社(家庭农场)基本发展情况等。涉及数据截止2021年底(下同)。
二、建设内容
包括承担主体、实施内容等方面,要结合本镇(乡)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尽量细化,要突出重点。
三、资金测算、使用和管理
包括资金测算、使用方向、资金监督等方面。根据项目内容详细概算,列出概算表。资金来源包括申请中央资金、自筹资金等。要把项目资金安排到每个项目实施主体,并具体说明资金使用计划,在申报书中单独列示资金的扶持方式和具体用途等内容。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资金测算表模板
建设内容(设备名称) |
建设规模、标准 |
投资金额 |
||
数量 |
单位 |
内容/标准 |
(万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四、附件内容
(1)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三年未发生生产(质量)安全、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证明(乡镇政府盖章)
(4)申报主体信用报告书
(5)用地类型证明文件复印件
(6)承诺书
(7)公户开户证明
(8)申报主体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建设承诺书
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自愿申报2022年承担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工程项目,本单位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项目建设过程中,本单位将严格按照技术方案实施建设,建设期间将严格把控质量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自行承担。关于项目资金分配,我单位将服从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分配方案。
若本单位提供材料与事实不符,未按时、按标准完成建设,无法通过验收的设施,我单位将自愿放弃资金支持,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签字:
2022年 月 日
证 明
县农业农村局:
我镇 合作社(家庭农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近三年来未发生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安全、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
特此证明
**镇人民政府
2022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