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蒙阴县交办群众信访件(第11批)办理情况

来源: 蒙阴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2024-08-09    浏览次数:

                                       (第11批  2024年08月0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受理方式


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办结目标

是否办结


问责情 况


备注

15

D3LY20240801015

来电

蒙阴县垛庄镇四十亩地村,村民刘某某在西南方向开办养殖场,该养殖场化粪池简陋导致污水渗入地下,并且气味难闻,造成污染。

蒙阴县

8月2日,蒙阴县组织垛庄镇、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村民刘某某为刘某,其养殖场位于垛庄镇四十亩地村,距村庄500余米,位于非禁养区。该养殖场设计生猪年出栏量400头,现养殖生猪220头,共建设3个养殖棚,其中2个在养,1个空栏,属养殖专业户。建有1座6立方米集污池为砖块垒砌而成,未做“三防”措施。该养殖场采取种植和养殖结合模式消纳、利用养殖废弃物,产生的粪便用于紧邻养殖场的自家1000余棵桃树施肥。
  2.现场检查时,该养殖户集污池有异味。
  3.8月2日,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距离养殖户最近的四十亩地村村内地下井水取样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Ш类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1.垛庄镇要求该养殖户及时对集污池内现有粪水进行清理,8月20日前完成集污池改造,做好防雨、防渗、防溢流措施。
 2.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下达蒙阴县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书,建议做好雨污分流并及时清理转运畜禽粪便,完善粪污处理设施,整改完成后,经蒙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养殖。

整改到位,加强监管

阶段办结


32

D3LY20240801032

来电

蒙阴县高都镇驻地凤凰山四周,存在人员驾驶车辆鲁JD7777于该处倾倒大量粪便,雨后粪便流至凤凰山南侧河流内,气味刺鼻;该车辆还在蒙阴街道三教堂村,村东水库旁空地倾倒较多鸭毛、污泥、鸭粪,雨季后粪便流淌至水库内,导致大量鱼死亡,污染水源。

蒙阴县

  8月2日,蒙阴县组织高都镇、蒙阴街道、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1.经查询,鲁J·D7777车辆使用人为新泰市居民陈某某(女)。因蒙阴有村民需用粪便做肥料,陈某某将新泰境内产生的畜禽粪便运至凤凰山、三教堂村堆存,因粪便掺有污泥、鸭毛、鸡毛、鸭肠等杂物,不能作为肥料,暂未使用。自2024年5月份以来共运7车次。
  2.在凤凰山周围发现约25立方米黑色畜禽粪便混合物,散发臭味。现场未发现倾倒车辆。经勘查,凤凰山周围无河流。
  3.在三教堂村村东水库旁未发现畜禽粪便,在村东村民李某某田地旁发现约10立方米黑色畜禽粪便混合物,散发臭味,该处距离村内塘坝100余米,未发现粪便流至塘坝现象,塘坝内未发现死鱼现象。现场也未发现倾倒车辆。
  4.市生态环境局蒙阴县分局委托第三检测机构对塘坝水质取样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蒙阴街道、高都镇政府要求陈某某将倾倒的畜禽粪便混合物清走,消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8月4日,陈某某已将堆存的粪便混合物全部运回新泰市处置。

整治到位,加强监管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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