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公安局户口迁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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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

( 一)农村地区分(立)户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结婚(离婚)证件或其他法律文件,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 使用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等不动产权证,或人民法院对房屋 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分家析产书面协议等能够证实独立居住的材料。

(二)所内移居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出生医学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亲属关系材料(限投靠亲属);

3.个人有关情况说明(限迁至社区集体户)。

(三)夫妻投靠

1.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出生医学证明(限随迁未成年子女且居民户口簿未体现亲子关 系 ) ;

4.明确抚养关系的法律文书或协议书(限再婚投靠随迁未成年子女)。

(四)母投靠成年子女(限城镇地区)

1.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父母与子女关系材料。

(五)子女投靠父母(限城镇地区)

1.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父母与子女关系材料;

3.离婚证或协议书、判决书(限离婚投靠);

4.一方属现役军人(出国境定居或死亡、失踪)证明(限另一

方投靠共同居住生活的公婆、岳父母)。

(六)投靠其他近亲属(限投靠城镇地区兄弟姐妹、祖父母、

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1.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亲属关系材料;

3.未成年人监护人同意迁移说明(限未成年人投靠其他近亲属)。

(七)投靠其他监护人(限因父母死亡投靠其他监护人)

1.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父母死亡证明材料;

3.指定或约定抚养权、监护权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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