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公安局户口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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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ngyinxianmy013/2024-0000067
发布机构:
蒙阴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4-07-04 11:37:10
主题词:
公安
发文字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一)死亡注销
1.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死亡证明材料(含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公安或司法部门死亡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火化证明、国外死亡证明及翻译件等);
3.派出所书面调查材料(限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死亡注销)。
(二)出国(境)定居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定居住在国的有关证件、证明以及相应翻译件;
3.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书(限经出入境部门批准出国境定居的)。
(三)加入外国籍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有效外国护照及相应翻译件,中国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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