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埠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坦埠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为规范全镇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保障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镇经济社会安全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 总 则
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灾救助能力,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沂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蒙阴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发生的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
1.4 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灾害防范、救援一体化,实现灾害全过程应急管理;坚持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坚持党委政府领导、社会参与、群众自救,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2 基本情况
坦埠镇地处蒙阴县东北部,东与沂水县高庄镇相连,南与沂南县高湖镇接壤,西与旧寨乡为邻,北与野店镇相连, 行政区域面积80.81平方千米,辖25个行政村、32个自然村,3.5万口人。全镇辖小(一)型水库1座、小(二)型水库3座;塘坝22座;境内河道总长度30.35公里,其中:梓河9.91公里、坦埠西河8.6公里、戴家庄支流8.06公里、龙虎寨支流2.36公里、上里庄河支流1.42公里。山洪灾害村9个,分别是阚家庄村、西崖村、东西崖村、响水庄村、黄家洼村、鑫中山村、沙沟村、来石庄村、诸夏村;重点区域涉及15个村,46户、133人;地质灾害点6个,分别龙虎寨滑坡地质灾害点、龙虎寨蹇家旺崩塌地质灾害点、东河南滑坡地质灾害点、黄家洼崩塌地质灾害点、东崖崩塌地质灾害点、海龙万崩塌地质灾害点;重点林区2个,分别是中山寺林场和张家庄公益林。
3 组织指挥体系
3.1 镇减灾委员会
镇减灾委员会 ( 以下简称镇减灾委 ) 为全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镇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镇减灾委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镇应急办承担镇减灾委日常工作。
3.2 成员单位及职责
镇减灾委:根据上级发布的应急响应,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专家会商研判,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承担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综合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负责人:李西茂、刘启春、刘伟)
镇党政办:承担转移安置灾民生活保障,确保24小时内应急物资运送到位,确保应急期内灾民的基本生活。(负责人:张丙晓、杨振、王金爱、段少波)
镇财政所:申请、管理、分配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组织指导自然灾害救助捐赠。(负责人:类延磊、张健)
镇水利站:承担镇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和抢险工作,对主要河流、水库实施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负责人:公维来、李峰)
镇林业站:承担镇森林防灭火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镇森林防灭火和抢险工作,对重点林区实施调度,负责灾后防灭火设施的修复。(负责人:公维来、熊子明)
镇宣传办:利用微信、抖音、快手等平台做好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工作,播放减灾公益性广告,宣传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在灾害紧急发生前,及时制作并下发防灾紧急公告。(负责人:类延磊、段皓元)
镇武装部:在镇内出现重大灾情时,根据需要,及时上报并按程序组织基干民兵以及所需装备、器材参加救灾工作。(负责人:刘伟、孙健、刘凌云)
镇农技站:负责帮助指导灾后农业生产自救。(负责人:公维来、庄会存)
镇卫生院: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负责人:胡成林、吕慎陶)
镇中心学校:负责转移受灾师生,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负责人:胡成林)
镇国土所:负责对地质灾害点的日常监测管理预警工作。灾情发生时,对出险地点进行封闭管理。(负责人:李宗波、孙昌斌)
镇公路站:负责重点道路、桥梁日常巡查;对出现险情的路段和桥梁,派人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修复出险的路段;同时保障防汛车辆、抢险救灾车辆和道路畅通。(负责人:李宗波、张国)
镇文旅办:负责旅游景区和文化场所日常检查工作,及时发布防灾紧急公告,出现灾情时,做好游客疏散、撤离工作。(负责人:梁士山、邢世娇)
派出所:负责社会稳定工作。(负责人:熊桂强)
供电所、通讯公司:负责分别做好电力和通信保障。(负责人:类延磊、胡成林)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并完成镇自然灾害救助综合协调机构赋予的救助任务。
3.3 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3.3.1 综合协调和新闻宣传组
组 长:李西茂 镇党委书记
刘启春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类延磊 镇党委宣统委员
刘 伟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杨 振 镇党政办副主任
熊子明 镇林果站长
张国德 镇应急办主任
李 峰 镇水利站站长
段皓元 镇宣传办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自然灾害救灾的组织协调和指挥调度,收集掌握辖区内灾情信息,及时核查上报突发险情、灾情;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和领导的工作要求,协调相关单位开展救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接收上级部门发送的有关自然灾害预警信息,通过电话、大喇叭、微信等多种途径及时提醒各级责任人上岗到位。负责新闻媒体救灾信息公布和宣传工作,紧急动员干部群众全力投入救灾抢险。
3.3.2 巡查值守和避险转移组
组 长:陈 铭 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宋佃龙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公维来 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刘 霞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
类延磊 镇党委宣统委员
刘 伟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李宗波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振华 镇党委组织委员
邢各兵 副镇长
胡成林 副镇长
成 员:张兴蕊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河南管理区书记
杨新新 镇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西崖管理区书记
王俊霖 诸夏管理区书记
刘凌云 坦埠管理区书记、武装干事
张 健 戴家庄管理区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各村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并对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开展不间断巡查,发现险情、灾情及时发布预警,并上报情况;负责根据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和险情危险程度,及时发布紧急避险信号,组织危险区群众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3.3.3抢险救援和紧急抢修组
组 长:公维来 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副组长:刘 伟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张兴蕊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河南管理区书记
杨新新 镇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西崖管理区书记
王俊霖 诸夏管理区书记
刘凌云 坦埠管理区书记、武装干事
张 健 戴家庄管理区主任
熊子明 镇林果站长
张国德 镇应急办主任
李 峰 镇水利站站长
张秀娟 镇经委主任
庄会存 镇农技站站长
邢世娇 镇文旅办主任
段皓元 镇宣传办工作人员
段淑才 执法中队队长
秦立刚 供电所所长
张 国 镇公路站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队伍、装备对突发险情进行抢护,对受围困群众进行救援,对损坏道路、桥梁、电力、通讯、供水等基础设施进行应急抢修,及时向上级请求专家、队伍、装备和物资等方面的支援,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3.3.4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
组 长:胡成林 副镇长
成 员:吕慎陶 中心卫生院院长
张兴蕊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河南管理区书记
杨新新 镇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西崖管理区书记
王俊霖 诸夏管理区书记
刘凌云 坦埠管理区书记、武装干事
张 健 戴家庄管理区主任
王敬海 畜牧兽医站站长
主要职责:负责灾区伤病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做好临时转移安置点医疗保障和卫生消杀等工作。
3.3.5人员安置和后勤保障组
组 长:陈 铭 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宋佃龙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公维来 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刘 霞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
类延磊 镇党委宣统委员
刘 伟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李宗波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振华 镇党委组织委员
邢各兵 副镇长
胡成林 副镇长
成 员:张兴蕊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河南管理区书记
杨新新 镇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西崖管理区书记
王俊霖 诸夏管理区书记
刘凌云 坦埠管理区书记、武装干事
张 健 戴家庄管理区主任
王金爱 镇民政办主任
熊桂强 派出所所长
秦立刚 供电所所长
林贞涛 市场监管所所长
杨 帆 中心学校校长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临时转移安置点生活保障,确保安置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安全住处、有干净水喝。负责协调调拨、购置有关抢险救灾物资、装备,安排抢险车辆、转移避险人员车辆等用车,做好应急发电、通讯保障。负责维护辖区内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4 信息报告和发布
4.1信息报告
4.1.1对于突发性自然灾害,镇减灾委接到灾情报告后,半小时内镇将本镇的灾情 (包括灾害发生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等内容) 和救灾工作情况 (包括投入的应急力量、资金、物资和装备等,以及灾区需求、面临困难、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 向县减灾委报告。
4.1.2自然灾害灾情稳定前,镇减灾委执行灾情24 小时零报告制度,每日14 时前上报县减灾委。
4.1.3对于干旱灾害,镇减灾委应在旱情初显、群众生产和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初报灾情;在旱情发展过程中,每10日续报一次灾情,直至灾情解除;灾情解除后及时核报。
4.2信息发布
4.2.1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原则。信息发布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镇减灾委和应急办应按照有关规定,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新闻媒体或重点新闻网站、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灾害损失情况和救助工作情况及成效,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4.2.2自然灾害发生后,镇减灾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灾情稳定前,应根据灾害发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救助工作动态及成效、下一步安排等情况;灾情稳定后,应及时评估、核定并按有关规定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关于灾情核定和发布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5 应急准备
5.1建立镇村两级综合减灾救灾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建立应急指挥平台,配备专门人员。
镇政府应根据有关规定,除安排使用好上级下拨的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资金外,要在本级财政年度预算中列支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并视灾情轻重及时调整。安排好本级救灾业务工作经费。同时,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
5.2加强镇村两级救灾通讯网络建设和管理,为防灾减灾提供及时、准确的通信和信息服务,确保24小时以内准确掌握重大自然灾害信息。
6 应急响应
6.1转移安置和组织。发生突发性自然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进行转移安置,转移安置由镇政府组织实施,并发出转移安置通知,安置地点一般采取就近安置,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村办公室、搭建帐篷等。政府安排运输力量,按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保证转移安置地和灾区的社会稳定;保障转移安置后灾民的生活,解决饮水、食品、衣物的调集和发放;在灾区要防止如火灾、疫病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对转移安置灾民情况进行登记;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解决的困难要及时逐级上报。
6.2灾情的统计和报告。灾情发生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灾害损失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汇总后逐级上报。汇总灾情后及时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6.3紧急救援行动
6.3.1组织干部、群众进行紧急救援工作,协调基干民兵进行紧急抢救、抢险工作。
6.3.2组织卫生系统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6.3.3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进行道路、设施和线路的抢修。
6.3.4灾区急需的救援物资,紧急状态下采取征用或采购的办法征集,灾后由政府有关部门结算。救助物资运输的道路、工具、经费,救助物资的安置、保管、登记、发放、使用,按有关规定办理。
6.3.5救助捐赠的组织。根据灾区的急需情况确定捐赠物资的品种、数量,通过政府发文,新闻媒介公告,发动社会力量向灾区捐款捐物,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和发放工作。
6.4其他有关事务。根据灾情,必要时可以在灾区建立前方指挥部,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争取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救助资金和物资支持。重大灾情的宣传报道按有关规定执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7 奖励惩处
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镇政府进行表彰;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 附则
8.1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8.2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本预案由镇减灾委办公室负责管理。预案实施后,镇减灾委办公室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后报上级有关部门。各村委会根据本预案制定本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8.3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镇应急办制定,报镇政府批准实施后,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坦埠镇减灾委员会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附件:
坦埠镇减灾委员会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组 长: 李西茂 镇党委书记
刘启春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陈 铭 镇人大主席
宋佃龙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公维来 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张丙晓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刘 霞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
类延磊 镇党委宣统委员
刘 伟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李宗波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振华 镇党委组织委员
梁士山 镇人大副主席
邢各兵 副镇长
孙百慧 副镇长
胡成林 副镇长
成 员: 杨 振 镇党政办副主任
张兴蕊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河南管理区书记
杨新新 镇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西崖管理区书记
张 健 镇财经服务中心主任
唐元帅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公维东 镇社会公共服务中心主任、乡建办主任
宋群群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人社所所长
李国琦 镇网格化服务中心主任
王俊霖 诸夏管理区书记
刘凌云 坦埠管理区书记、武装干事
张 健 戴家庄管理区主任
张国德 镇应急办主任
王金爱 镇民政办主任
张秀娟 镇经委主任
熊子明 镇林果站站长
李 峰 镇水利站站长
庄会存 镇农技站站长
张 峰 镇农机站站长
邢世娇 镇文旅办主任
宋文华 镇乡村振兴办主任
吕慎陶 中心卫生院院长
熊桂强 派出所所长
杨 帆 中心学校校长
宋 刚 执法中队队长
林贞涛 市场监管所所长
秦立刚 供电所所长
王敬海 兽医站站长
武善鹏 司法所所长
王敬海 畜牧兽医站站长
孙昌斌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胡衍富 镇环卫所工作人员
张 国 镇公路站工作人员
段皓元 镇宣传办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刘启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协调开展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灾民生活安排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