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二、受理单位
蒙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办理依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见习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鲁人社字〔2024〕74号)。
四、申请主体
见习单位。
五、受理条件
1.被认定为见习单位。
2.当年内有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人员。
3.按照要求及时填报完整的就业见习补贴申报材料。
六、申请材料
《山东省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见习期内提前离岗或见习期满,须提交《山东省见习终止证明》《山东省见习鉴定表》;属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及以上的单位,提供与留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七、办事流程
1. 接收:材料接收,将审核申请所需材料按时交到蒙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毕业生就业科。
2. 审查:对提报材料进行逐一核实,形成汇总材料上报财政部门。
3. 补贴发放:按照符合见习人员信息将见习补贴资金发放到见习单位账户。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取费用。
九、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十、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39-4270703
十一、办理地点
蒙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高校毕业生就业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