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申办须知】

浏览次数:

创业担保贷款申办须知


一、政策内容:在蒙阴县范围内自主创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年龄男59周岁、女49周岁以下。

二、享受条件:有经营场所和营业执照,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的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应没有银行其他商业贷款。申请人在贷款使用期间必须为个体正常经营状态,不能在其他单位就业。

三、流程材料:申请人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报送申请材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结婚证)、二寸照片2张、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夫妻双方)、营业执照副本、申请人类别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复印一式两份,填写申请表格。由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及经办银行审核确定是否发放贷款。

四、补贴标准: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执行利率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基础上加点50个基点,按实际利率的50%贴息,剩余部分由借款人自行承担。贷款满一年归还本金后,如需继续申请,再按前面的程序重新申请办理,最多可申请三次。

五、经办渠道:申请人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申请即可。

六、办理期限:工作日

七、如出现下列情形时,将不予贴息:

1、申请人在贷款期间到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以社保系统登记信息为准);

2、在贷款期间已领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

3、终止经营的。

咨询电话:4271557



蒙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