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排除限制竞争政策工作情况

来源: 蒙阴县物价局 发布时间:2018-09-27    浏览次数:

 

县物价局认真履行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安排部署和《蒙阴县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蒙办字〔2018〕45号)文件中全面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专项目标任务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开展了文件清理工作。确保政府相关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制定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蒙阴县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蒙办字〔2018〕45号)文件要求,做好全县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突出清理重点,明确清理要求,把握清理节奏。在吃透上情、结合实际的基础上,县物价局制定了《“一次办好”改革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清理主体、清理重点、清理步骤,并提出了具体清理要求。

(二)全面开展清理自查工作。根据工作任务时限要求,我局先后两次下发通知,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相关部门做好从单位成立以来现行有效的文件政策措施清理工作。进一步对我县现行政策、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的政策措施进行清理。重点包括: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三)强化部门配合提高实效。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开展联合办公,按照清理原则和范围,确定文件清理目录。对列入清理目录的文件,按照部门(单位)责任分工进行分类,整理确定清理目录并分发至各清理责任部门(单位)。各清理责任部门(单位)按照“谁起草、谁提出初步清理意见”的原则,对清理目录中列明的应由本部门(单位)提出初步清理意见的文件进行逐件审核,对清理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在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相应提出废止、失效、修改等清理意见。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跟进清理工作的进展情况,统筹协调清理工作,整个工作有序到位,形成最终清理目录结果。

二、清理结果

全县共清理存量文件4903件。涉及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175件,废止的64件,宣布失效的47件,继续有效的70件。

三、主要做法

(一)发挥协调作用。县物价局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工作协作,推进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照时限有效推进清理工作。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清理重点和要求,尤其对政策标准和政策界限把握不明确的,及时加强与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沟通协调,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社会监督。坚持自我清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透明推进清理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对清理工作的意见,形成政府部门主导、社会有效参与的清理工作局面。

(三)加大督查力度。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加大督查力度,对公开典型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及时向上级提出建议,督促政策制定相关单位纠正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政策制定相关单位认真开展清理工作。

四、工作打算

下一步,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反垄断法》和《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规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清理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任务,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落实审查责任,定期开展审查。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后出台的政策措施,在定期清理的基础上,适时组织专项审查,把每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公平竞争审查的实际效果。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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