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国土资源局用法律规范不动产登记查询
来源: 国土局 发布时间:2018-05-30 浏览次数:为规范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行为,进一步发挥不动产登记的物权公示作用,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同时更加严格地保护个人隐私,适应时代要求,回应群众需求。2018年3月2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签署第80号国土资源部令,发布《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对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行为出台专门的部门规章予以规范。
2018年4月28日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到戚某某、周某、李某等三人《关于县橡胶土地确权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作为《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公布后的第一例查询申请,我局高度重视,组织法规科、法律顾问、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法律条文,认真核实申请人资料,正确适用法律。特别是对“利害关系人”的概念进行了界定,明确了“什么利害关系人可以查”和“查到什么程度”的问题。对上述三人作为不予查询的告知决定。
法律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权威也在于实施。我局采取措施确保实施到位。一是认真组织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使广大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了解《办法》的精神和要求,通晓《办法》的各项规定,做到熟练掌握,善于运用。对照《办法》梳理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工作的流程,细化相关操作,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认真做好《办法》执行情况的跟踪掌握,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促进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工作的日益规范和便民、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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