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国土资源局与县气象局等单位签订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共建协议

来源: 国土局 发布时间:2018-05-10    浏览次数:

近日我局联合县气象局、县广播电视台共同签订了蒙阴县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共建协议。

我县地形地貌条件较复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防灾减灾形势非常严峻。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更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根据自然资源部、中国气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地、州)、县(市、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的通知》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迅速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国土资源局、县气象局、县广播电视台三家共同商定,决定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对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实施共建,协议如下:

一、参照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模式,建立蒙阴县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技术系统,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业务合作等机制,不断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能力和水平。

二、县气象局向县国土资源局共享全县气象部门降水量实时观测资料和降水预报、重要天气预报等信息,及时向县国土资源局提供极端天气的预警预报信息,所提供信息于当日发送到县国土资源局。

三、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由县国土资源局、县气象局联合向社会发布。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图、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结合县气象局提供的预报雨量数据,编制蒙阴县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通过电视、手机短信、互联网、广播等多种途径发布预警预报信息。

四、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将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各乡镇政府负责人、国土所负责人、村负责人和隐患点监测人,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五、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在蒙阴电视台播放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并在其它频道节目中滚动播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

六、县国土资源局、县气象局和县广播电视台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全力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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